
最近臺中市豐原區一家5口因不堪遭黃金代購詐騙,身受龐大債務壓力輕生死亡,究其原因發現背後為精密且殘酷的詐騙陷阱,而是類案件近年來充斥著新聞版面。
詐騙成萬惡之首
詐騙被害無疑是我國嚴重的社會安全事件,尤其科技日新月異,又隨著金融交易多元化與電信網路自由化,詐欺犯罪集團很容易利用資通科技的發達及金融的便利性來詐取民眾財產,導致近年來詐欺犯罪已成為了萬惡之首。
依據犯罪學理性選擇理論,個體選擇犯罪並非隨機,而是透過風險評估的理性決意歷程,因詐欺犯罪低風險、高報酬,也難怪乎近年來犯罪型態轉移,幾乎不法分子都轉而從事詐騙工作謀利。
應實行嚴刑峻罰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18至 2024 年間全般詐欺案件發生數及財損金額,以 2024 年度為最高 (分別為 10萬 1,111 件、393.8億餘元),案件數較2018年暴增331%,財損金額也一路暴增892%,顯見我國詐欺犯罪快速增長的嚴重性。
從刑事政策來談,嚴刑峻罰實屬抑制犯罪的良方,我國推動「打詐新四法」,立法院2024年7月12日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也修正《洗錢防制法》相關法條,在一連串的重刑重罰下,似乎沒有看到具體成效,懷抱高薪短期獲利的許多人仍然趨之若鶩,詐騙金額節節上升,且以現階段反詐騙廣告資訊早已鋪天蓋地的情況下,仍然有人不斷詐騙受害,可見當前防制詐欺工作面臨極大挑戰。
分層分眾宣導
為避免詐欺被害日益嚴重,以下筆者有幾點淺見提供:
首先,在識詐方面,從不斷提升的詐騙被害人數可知,大部分民眾無法有效接收防詐宣導,從研究顯示,不同性別與年齡層遭受的詐騙犯罪手法不同,建議全面「分層分眾」宣導,尤其獨居高齡者生活單純且存有一定積蓄,可謂「好騙」又「有肉」的合適標的物。
各政府單位應整合資源對症下藥,在民眾心理狀態較佳、尚未被騙時,加強宣導運用社群媒體及有線電視臺精準投放防詐題材,俾利將防詐手法廣泛傳播,強化宣導效果。
(二)在懲詐方面,因詐欺機房多藏匿於境外,調閱通訊軟體紀錄與跨國查緝不易,且首謀多在國外(尤其在中國等無邦交國家),我國在外交劣勢下無法引渡,首謀不能繩之以法的情況下,建議效法日本,金融帳戶限定本人領款或可經委託由他人代為提款,甚至限制高齡者每日提款或轉帳的金額上限與禁止通話時操作ATM,讓詐欺車手無法兌現獲利,以維護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