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貨車掛牌竟違法 交通部麻木不仁

邱文福 2016/07/26 11:39 點閱 136507 次
這類車台灣有從泰國進口的,卻因為我國車種分類僅有客車、貨車兩種,以致掛牌增生困擾。(圖:官網)
這類車台灣有從泰國進口的,卻因為我國車種分類僅有客車、貨車兩種,以致掛牌增生困擾。(圖:官網)

【台灣醒報記者游清淵特稿】全球行銷半世紀銷量達2千萬輛的「皮卡」,發展為雙排5座客貨車也已十多年,卻一直無法在台灣順利掛牌。車界人士不斷提出呼籲,直指此「殭屍法令」阻礙經濟發展,如今,投入產製這種車款的泰國,已成為全球第9大汽車國,2015年車輛相關產品出口更突破台幣「兆元」。我政府則仍以「無共識」,堅持不改。

過時法令不改

月前,民進黨立委何欣純又在立院舉行記者會,指出5人座後斗雙廂客貨兩用車雖已普及,但我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卻硬性規定貨車只能有3個座位,宛如恐龍法令,沒跟社會接軌。

更可笑的是,這種雙廂客貨兩用車,還會被交警當成非法改裝開罰單。何立委建議財政部勿以移用牌照罰處補繳客貨車稅金差額,也希望交通部能修法。一位出席記者會的陳姓車主表示,他沒違規卻被警察攔下檢查後座,然後開罰單,處五萬多元。罰完後也無法變更成5人客貨兩用車;且開單兩次會被吊銷牌照。

交通部路政司辯稱,我國目前只有國產車才有「客貨兩用」分類,進口車強制分「客車」、「貨車」兩類,因此車商進口車輛時,為求符合國內規定,會把後車廂座位拆除。

查到直接科罰

車界人士指出,明明修改道路規則即可,而客貨兩用的設計肉眼即可判斷,全球更已經發展數十年、銷售千萬輛以上,我國卻聲稱「基準要尊重專業機構」,並轉移給民間的「車輛中心ARTC」評估。讓民間機構凌駕政府決策之上,令民眾不解。

財政部賦稅署解釋說,海關是按交通管理單位稅籍資料課稅,貨車稅額比客車低。狀況是這些車若被警察攔檢發現座椅超過3個,就會被認定不是客車,要補交客車跟貨車的稅金差額,而且因為他們無法改登記為客車,所以會被處罰移用牌照。這現象必須等到交通部規定更改後變更登記,才不會再被罰。

事實上,這類車輛早自1957年即出現,60年來,雙廂、4門、5座貨卡車更在國際風行,我國自外於世界還堅守國造客貨陋規,讓休旅車款只需在第三排後側留下一立方米空間,以鐵桿區隔而成客貨車使用,騰笑國際。

車輛應依輕重管理

汽車先進國家的車輛管理均將汽車分為「輕型」、「重型」兩大類,再將輕型車輛以「轎車」(再輔以小、中、大、奢華四種區分)、「貨車」則輔以皮卡、越野、迷你麵、小麵、大麵、小多功、中多功、大多功、奢華多功等,並以價課徵牌照稅,燃料稅則隨油徵收與車無涉。我國車輛管理不但沒進步,還輸給過去較落後的國家,令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