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出離家原因 降低兒童再失蹤機率

江岱蓉 2016/05/25 19:26 點閱 9685 次
失蹤少年尋回後再次離家的機率很高,應先釐清少年離家的真正原因,對症下藥解決問題。(photo by flickr)
失蹤少年尋回後再次離家的機率很高,應先釐清少年離家的真正原因,對症下藥解決問題。(photo by flickr)

【台灣醒報記者江岱蓉台北報導】「找出孩子離家的原因,是尋獲孩子後首先要做的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中區辦事處處長林武雄25日表示,在學校遭遇挫折、家庭因素、網路沉迷而離家的青少年,通常在一周內能尋回,但有3至4成機率會再次離家失蹤。

林武雄說明,平均每年有近80位失蹤兒少家庭透過兒盟進行協尋服務,當中以13至18歲的少年比例最高,共有1179位,佔63.4%,而12歲以下失蹤兒童有643人,佔34.6%。少年失蹤的原因中,是自願性的離家佔85.8%,而在12歲以下的兒童中,須留意的是當中有11.2%的兒童是遭到他人誘拐而失蹤。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副司長林維言表示,每年有近6萬件關於兒少問題的通報案例,但失蹤兒少的議題屬冷門議題,案件甚少,卻經常看到許多讓人心痛的不幸事件,大眾應多多關懷身旁孩童的身心狀況,政府也應提供安全無暴力的社會環境,讓孩子安心成長。

林維言進一步說明,目前衛福部、警政署和兒童福利聯盟三方組成保護失蹤兒少安全網絡,警政署凡受理失蹤兒童報案,不管失蹤多久,均會立即受理,迅速通報全國各警察機關協尋。衛福部和兒童福利聯盟,更結合戶政系統,建構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除提供協尋服務,也為尋獲孩子提供諮詢和輔導。

大眾該如何關心兒少失蹤議題?林武雄回應,可以多關心社區中家庭相處較特別的孩子,或是特殊兒童,以及沒見過但突然出現的孩子等,若發覺不對勁,應先通報兒福聯盟做確認後,再移交警政單位協助處理,切勿在確認以前就貿然撥打110報案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