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許洪福台北報導】「立院質詢大法官被提名人是15分鐘問4個人,每個人只要回答一句時間就沒了,」立委李俊俋說。針對大法官有法律最終解釋權,立法院9日召開的「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記者會,立委與專家學者們都主張從嚴審查人選任命,並呼籲立院修改《立院職權行使法》,嚴格把關包含大法官在內的獨立機關委員任命。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批評,很多民眾抱怨大法官無作為,但同意大法官任命的是立法院,我們要求要有好的人事同意權行使程序。澄社社長邱文聰也說,最近有關司法院長究竟需不需要隨總統卸任請辭的議題,突顯司法院定位不明確,蔡英文應該要對司法院的定位表達看法。
「要有嚴格的審查機制,」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翁國彥建議並舉例,現在幾位大法官當初審查在立院備詢時,對於死刑、同性婚姻等重大司法議題均含糊其詞,一概回答「尊重民意」,讓人不知道該大法官對這些議題的立場。
立委林為洲表示,實質審查與深度審查是各黨共識,立法院的缺失是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時舉行的公聽會,未要求被提名人列席答詢,未來要對這部分來修改《立院職權行使法》。「立院質詢大法官被提名人是15分鐘問4個人,每個人只要回答一句,時間就沒了,」立委李俊俋批說,「根本問不到東西。」
李俊俋也說,除公聽會外,未來也要增加聽證會,並要求每位被提名人分別答詢。立委黃國昌則批評,現任司法院正副院長上任前都承諾推動觀審制,過去6年,立法院每年給司法院3千萬預算推動觀審制,「但6年下來都沒做出成果,還在許多重大法律議題上背離民意。」
黃國昌也說,正副院長也應該總辭,以免新政府上任後引發究竟由新總統、還是司法院長領導司法改革的混亂局面。他並強調,時代力量之所以主張《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立法,不僅能對大法官任命,也包括NCC等獨立機關委員的任命審查都更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