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珈天地違法 訴訟仍難獲賠償

江岱蓉 2016/05/03 18:26 點閱 9032 次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若法律無法規範業者的財產執行信託,官司打贏消費者也無法獲賠。(photo by 江岱蓉/台灣醒報)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若法律無法規範業者的財產執行信託,官司打贏消費者也無法獲賠。(photo by 江岱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江岱蓉台北報導】邱素貞瑜珈天地無預警歇業,違法有跡可循。有成員向消基會申訴,發現在歇業前已出現不尋常徵兆,如大量資深瑜珈老師離職、門禁鑰匙改為指紋辨識、推出高價師資培訓班等。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3日表示,「若法律無法規範業者的財產執行信託,即使官司打贏也無法獲賠。」

終身制違法

繼2008年亞力山大健康休閒俱樂部倒閉事件,因訴訟涉及1萬人以上,人數眾多,賠償金額龐大達13億,至今一審還未結束,接著邱素貞瑜珈天地也無預警歇業。消基會接獲民眾申訴,參加一至十年期之會員,希望能依服務比例退費,而師資培訓會員則希望將剩下認證課程完成,以換取國際瑜珈老師認證執照。

消基會副秘書長徐則鈺律師表示,邱素貞瑜珈天地違反多項規範,例如,根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和《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短期補習班最長修業年限不得超過1年6個月、學費分期繳納者,修業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但業者推出2年、5年、10年不等的方案,甚至是終身會員制,明顯違法。

倡「履約保證」入法

消基會查核結果發現,邱素貞瑜珈天地以短期補習班名義成立,而非如亞力山大是以健身中心為名成立,有規避履約保證之嫌。因短期補習班相關法律不如健身中心法,規範「業者應就收取金額50%額度,提供履約保證」,若按月收取會費的話不需信託,但若收取一月以上費用就需將50%金額交由信託,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呼籲,主管機關教育局應主動抽查轄下經營的預付型消費者模式之業者,定期公布具有經營風險的業者;另外,消費者應在簽訂定型化契約前,上消保處網站查詢確認業者立案所屬機關之法條,保障自身權益。

最後,建議修法將《健身中心定期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關於履約保證的規定,加入到《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事項》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