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看得到央視 看不到原民台? (彭蕙仙)

彭蕙仙 2016/04/06 18:05 點閱 1707 次

立委Kolas Yotaka(漢名葉冠伶,音譯谷辣斯‧尤達卡)在4月6日在交通部交通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國內有些觀光飯店看得到大陸的中央電視台,卻看不到台灣自己的電視台,實在不合理。

觀光飯店提供什麼樣的影視娛樂選擇給客人,看起來似乎是件小事,但其中除了商業利益之外,也隱含了文化選擇的問題,只是在目前的自由化環境中,如何規範業者的收視選擇,確實有一定的難度。

根據這位原住民立委的質詢,在以原住民形象和在地活動吸引遊客的台東娜路灣大酒店,飯店裡看得到大陸的中央電視台、NHK,卻竟然看不到原住民電視台,她指出,難道要讓旅客覺得自己是來到大陸,而不是台灣?」此外,連圓山飯店都可以看到CCTV(大陸央視)或NHK。

做為國際觀光飯店,娜路灣和圓山飯店等,可以看得到大陸或日本的頻道,並不為過,畢竟這些飯店應有陸客國際觀光客,提供這些頻道也是服務的一環,重點是除了央視或國際頻道外,飯店業者有沒有按規定提供台本地的必載(must carry)頻道予客人選擇?

所謂的必載頻道是有線電視系統必須載送播出的頻道。但是什麼電視台必須納入「必載」,行政院和立法院不同政黨有不同的立場和堅持。

行政院版只有將「公共電視」納為必載,有學者認為,必載的目的乃是為了提供「公共服務」與「族群服務」,為了保障民主社會多元族群都有發聲權益,「原住民電視台」和「客家電視台」也應納入。台聯黨曾主張,無線電視台使用的無線電波是全民共有的公共財,所以即使是家中裝設第四台的民眾,也有權看到這些頻道,因此無線台的頻道應該通通必載。

但2015年修定的廣電三法,並未針對必載頻道做出新的決定,因此,相關規定仍依NCC在民國101年函釋辦理,即一家無線電視台必須搭配一個必載頻道。

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7條第1項前段規定:「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依法設立無線電視電台之節目及廣告,不得變更其形式、內容及頻道,並應列為基本頻道。」但是飯店業者考慮到自己的客層及商業需要,有可能從系統業者處購買訊號後,自行改裝內容,去除原本的必載頻道,加入其他頻道(如CCTV等)但是飯店業者辯說,電視頻道是系統業者一起購買,買來就是這些頻道,飯店業者並有改動。

事實上,飯店業者應該不會去更改系統業者提供的電視訊號,但是飯店還是可以透過共同天線方式收看到央視等電視台,因此當飯店看得到央視時,很難立刻判斷是哪個環節加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