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網路時代,除了政治人物被言論放大鏡檢驗以外,因為各種原因而網路爆紅的人物,也一樣會受到群眾(網)民指指點點;前農委會主委彭作奎的女兒楊又穎因為網路霸凌而自殺身亡,至今仍然是令人矚目的個案,網民因為言論涉及毀謗而被告的司法案件也因此越來越多。
日前也爆發了有民眾大量訂購高雄「三姊弟甜品點心坊」的產品卻惡意失聯的事件,引發台灣人民的愛心捐款幫助,原以為事情就這樣落幕了,沒想到有人踢爆三姐弟利用台灣人民的愛心,購買高檔的商品,最後言論壓力蜂擁而至,導致三姐弟的阿嬤承受不住,企圖燒炭自殺。
【將網民咒罵當勳章】
或許,燒炭的布丁阿嬤應該學政治人物,他們因為網民怒罵而尋短的並不多,若有機會爆紅,民眾應該要這樣想,「我怎麼想是我的自由,怎麼活有我自己的價值觀。更重要的,不論怎麼做,我都有自己的支持者。」若這樣想,就應該不會想自我了斷了,甚至還可將網民的咒罵當作是一種勳章。
當然,立委段宜康曾自爆16歲時自殺未遂過,前立委朱星羽幾年前的暴斃也曾引起自殺揣測,都是當立委時期前或後的故事,我想,經過選舉洗禮的人,並且當上國家重要職務,除了知名度增加(FB讚數超群),自我感覺應該會很不一樣,自戀都來不及吧?
但是,對一般民眾來說,選前的網路言論鋪天蓋地的時間就很難熬,如果某些是針對自己來的負評,就更難招架了;但是,民主時代公民參與本來就是要表達出某種立場的,只不過認為自己站的是「對的立場」,並不代表可以用過度詆毀性的字眼去說立場相異的人,那與言論自由無關,畢竟與你意見相左的人也有人格權。
【剛剛好的鄉民正義】
更弔詭的是,在民主時代,彷彿用霸凌的言論來攻擊曾經霸凌自己的人,用威權的論斷來訴說威權人物的是非,是一種「剛剛好的鄉民正義」,但關鍵不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那麼簡單,而是民主並不是一種消滅同理心的制度,特別是那些與您意見或生活樣態不同之人的基本尊重,應該超越政治競爭的你死我活。
因此,如果民主的本質是讓什麼人「從地球上消失」,動不動就發「人人得而誅之」的討伐文,相信我,只有「臉皮薄」的群眾自己會真正去死的,專業的政治人物老早就練成在言論市場上的金剛不壞之身,或許還非常享受被攻擊而帶來的知名度,類似演藝圈藝人知名度的建構過程,一點小緋聞可以幫大忙的道理是一樣的。
【言論是人格展示】
最後,對個人來說,喜歡負面發言的人,可能是你人生中最需要遠離的人。有一位非洲作家Israelmore Ayivor曾經這樣說,「別讓您的臉皮毀在毒舌之人所噴出的強酸上,而那位曾與您一起毒舌他人的朋友,哪天也會和其他人來毒舌你。(Save your skin from the corrosive acids from the mouths of toxic people. Someone who just helped you to speak evil about another person can later help another person to speak evil about you)」
民主如果真是一種生活,那絕對也是個人品格的展示場,因為,怎麼罵人,怎麼被罵,都是在公開展示許多個人內在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