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債條例效果差 卡債族僅2%受益

賴仲偉 2015/11/24 17:44 點閱 8523 次
卡受害 人自救會24日在司法院外抗議「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7年半以來,效率低下,80萬卡債族中僅有2%受益。(photo by賴仲偉/台灣醒報)
卡受害 人自救會24日在司法院外抗議「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7年半以來,效率低下,80萬卡債族中僅有2%受益。(photo by賴仲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賴仲偉台北報導】卡債族仍難翻身!卡債受害人自救會24日集結司法院,抗議司法院身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主管機關,7年半以來卻只通過更生及清算免責案件約13700件,僅占80萬卡債族的2%。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林永頌律師表示,對比其它國家,台灣的消債案件通過比例低,加上法院審理曠日廢時,是許多卡債族對消債條例卻步的主因。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自97年4月上路至今已逾7年半,法院更生方案通過12392件、清算免責案件通過1302件,共計13692件,對於超過80萬的卡債族,僅占2%。林永頌說,法院更生方案通過比率僅65%,相對日本的85-92%明顯偏低;清算免責案件更只有45%,遠低於日本的97%,以及美國和德國的99%。

目前法院辦理更生案件平均需花297天,約10個月;辦理清算免責案件平均需花318天,約10個半月。相比日本法院審理兩者均在6個月內。輔大社會系主任吳宗昇表示,卡債族在避債其間生活困難,倘若程序補件繁文縟節造成審理曠日費時,最後就只能選擇逃債,成為潛在的社會問題。

林永頌指出,由於消債條例相當艱深,卡債族聲請更生或清算,非常需要律師同時扶助,但在台灣有扶助律師扶助的案件不到3成,相對於日本債務案件8-9成有扶助律師,「司法院貴為法律扶助基金會的監督單位,應儘速瞭解究竟是審查過嚴,還是卡債扶助律師不足,並對承辦法官及司法事務官加強教育訓練。」

記者會結束前,自救會在司法院大門高喊「法院官僚,卡債族卻步!」司法院民事廳科長楊惠卿出面接受自救會的陳情書,但未有回應即行離開,司法部民事廳廳長邱瑞祥在電訪中則暫不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