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地理環境、政治體制與風俗人文的差異,世界各地,不論是國與國之間,或者國之內的族群與族群,乃至於個人與個人之間,一直都存在「分配不均」的問題。
分配不均的基本癥結當然是「供過於求」;不過,在「供」與「求」之間,其實存有不同程度的配對,可以減緩或消除不均的衝擊。比如說,有一家名校,招生20名,卻有100位報名,當然不均;但事實上另有4家學校也不錯,可以接受其餘80位,未必人人都需要擠到首家學校。
人人都想得到最好
所謂供過於求,有時的確是供應者的責任,但若要求者心態偏差,再多的供應也無法實現「分配正義」。年輕人懷抱理想,希望到都會區發揮,精神當然值得嘉許,不過,一個好地段的房子待價而沽,在自由國家,殘酷的事實就是所謂「市場機制」。
台灣已有六都,政府的責任就是縮小都會彼此間或城鄉之間的差距,或者以便捷的交通來改善距離障礙;否則人人都擠到所謂首善之區來,有那麼多空間可以落實「居住正義」嗎?
全民健保開辦前後,醫療照顧的確有極明顯改善;不過,當初保險制度設計時,未能切割較多資源給重症病人,以致於各院所花費不少精力在門診輕病上,確實不算妥當的「分配」,而且,顯然也無法回頭了,將就之中,必須另找出路。
健保分配不均
譬如說,醫院似乎總是一床難求,其實也是分配不均造成的假像;若不要人人都擠到醫學中心,分流他處,「住院正義」,也可以有相當程度的實現。為了實現分配正義,有些作為需要通盤考量與規劃,才能有效果,有些則個別在權責範圍內執行即可。
所以,當有一些醫療資源,要耗用在某病人身上,卻因考慮到是否還有別人也有此需求而遲疑,或者正在用餐,突然想起世界其他地區,還有成千上萬的人受飢荒之苦,以致食不下嚥…這種悲天憫人的情操,值得欽佩,但也要小心理想是否高的不切實際,因為「分配」若無法進行,也就別談「正義」了。
「大山小山,都要因公義使民得享平安。」(聖經詩篇72篇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