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唱婦隨好,還是婦唱夫隨好?(20150908 三角談愛-溫小平、樊雪春、蘇家宏)

醒報編輯部 2015/09/08 09:05 點閱 2470 次
不論是夫唱婦隨,或是婦昌夫隨,男生或是女生都沒有什麼好丟臉的,只要是甘心樂意的才是最重要。(photo by chia ying Yang on flicke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不論是夫唱婦隨,或是婦昌夫隨,男生或是女生都沒有什麼好丟臉的,只要是甘心樂意的才是最重要。(photo by chia ying Yang on flicke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來賓: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輔導中心樊雪春老師、恩典法律事務所蘇家宏律師、資深作家溫小平
文字整理:梁維琦、許瑋哲、蘇文生

溫小平:最近我身邊的朋友都有遇到類似的問題,在一個家庭哩,究竟「夫唱婦隨」好,還是「婦唱夫隨」好?因為就過去的社會來看,如果丈夫的工作有所變遷,或是需要搬家,太太多半都是二話不說,認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我還記得當年我媽媽懷孕,我爸爸被調派到中國去,結果我外婆就要求我媽要嫁雞隨雞,嫁狗隨狗,跟著我爸爸到中國去發展,當時才民國38年。

而最近我也聽到一對電視節目主持人的故事,他在美國唸完書後決定要回到台灣發展。但是他太太說她很習慣美國的生活,不願意回台灣,結果兩個人最後就協議離婚,先生回台灣發展,而太太留在美國。這當然是我們不樂見的結果,不過還好後來他們都各自婚嫁,也都很幸福。

所以我就想到一個問題,不論女權是否高漲,還是男女平等的態勢已經越來越明顯。樊老師你常在做類似這樣的心理輔導,若夫妻在結婚後面臨類似的問題時,究竟應該先聽丈夫的還是太太的?

【解決關鍵在態度】
樊雪春:其實現代人很多這樣的問題,我之前曾遇到一個在台灣、另一個在大陸,或是一個在台北、另一個在高雄。特別是我們當老師的,教職是全國在找工作,所以一個在台北找到工作,一個在高雄,那該怎麼辦?我有一個朋友就乾脆買房子在台中,然後假日他們就回到台中見面。

當然這種狀況是在尚未生小孩之前,一但有小孩之後,就會出現「孩子要放哪裡?」的問題。有人決定將小孩給公婆帶,不過最後大部分的決定都是小孩跟著媽媽,但是這樣下去演變成,台中的房子勢必要賣掉,改在高雄買房?而台北的先生就要考慮週末是否回到高雄,這樣的變動是頗大的。

所以我覺得說沒有一定只能怎麼做,因為生命本來就是一個變動的過程。重要的是態度,就是把問題拿出來討論的態度。

我發現常常先生在台北,就會叫太太也上來台北。但如果雙方都堅持自己的意見時,常常就會找不到解決辦法。所以假使一個希望在台北,另一個希望在高雄,那我們來談談看有沒有其他可能。

我在做諮商時常會拿出一個「問號椅」,雙方可以想像一下現在一起生活在台北的情況會是怎麼樣,變成只有先生一個人賺錢,生活花費根本入不敷出,導致太太也要兼職,如果還要租房子,那真的會很辛苦。這樣思考之後,通常先生就比較不會堅持一定住台北。

那我們再想想如果先生想說我去高雄可能比較沒有發展,可是太太有薪水,那先生只要在高雄找一份工作,兩個人的薪水比較能負擔生活,公婆又住在高雄。突然之間,先生就會覺得好像在高雄也不錯,壓力比在台北小。

相反的,太太可能也覺得先生在台北會發展比較好。所以在討論類似這種事情時,要能夠設身處地,但是我們常常很容易會堅持自己是對的。

不過我也發現一件有趣的事,通常我會拿出第三張問號椅,如果我們不在台北,也不在高雄呢?大家就會去思考這樣的可能性。所以說結論不一定是聽先生或是太太的。

最後我發現這樣的思索過程後,大概只有10%的個案會留在原先的選擇,其他70%-90%的人會去思考中間的問號,思考其他可能的解決辦法。

【離婚最不好的結果】
溫小平:就像我剛剛講到,如果最後因為工作而離婚是最不好的結果。所以我想請教蘇律師,不知道在你接觸的個案中,或者是你的朋友圈之內,是不是還會有過去那種當太太的一定要聽先生的觀念?

蘇家宏:其實這樣的概念還蠻常見的,我舉個例子。有一位先生月薪大約5萬,可是她的太太在外商工作,月薪大約10萬,他們結婚前不太談論這個問題,雖然先生家庭還算富裕有傭人,不必打掃也不必照顧公婆。但是結婚一段時間後,他們必須討論要搬去哪裡,總不能一直住在公婆那裡。

搬去住之後,事情就開始了。早上醒來,發現沒有傭人做早餐,但是昨天晚上太太才加班到凌晨兩點,先生說,以前都是媽媽在做早餐,所以應該是太太去做,於是太太勉為其難的早起做早餐。過了一段時日之後,本來好好的感情,馬上變得烏煙瘴氣,一發不可收拾。

我發現如果夫妻一開始就能講清楚,至少可以學習交換想法,最後做決定時,不論是夫唱婦隨,或是婦唱夫隨,都沒有什麼好丟臉的,心甘情願才是最重要的。其實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假使之後有了小孩,以經濟效益來看,當然是丈夫請育嬰假划算,因為現實比較重要。

溫小平:那夫妻之間的問題是不是在婚前就應該先講清楚,彼此都要知道真的遇到這樣的問題該怎麼辦?如果夫妻長期無法相處在一起,是不是婚姻就會變質?你們會給一些什麼建議?

【婚姻是雙方的責任】
樊雪春:分開雖然不是一個好的選項,但是我也有遇到幾對是選擇分開的個案。這是很特別的狀況,舉一個很有名的例子,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尤努斯博士是孟加拉窮人銀行的創始人,當時他們夫妻倆回到孟加拉,但是過了幾年尤努斯博士的太太就希望能夠回美國,但是尤努斯希望能夠留在他的祖國,於是他們在很平和的狀態下協議分居,爾後尤努斯的太太帶著女兒回到美國。

當時尤努斯在孟加拉必須存很久的錢才能買機票飛到美國,一直到尤努斯獲得諾貝爾獎時,他女兒才在會場為他獻唱。有時候因為人的價值觀,與適應的狀況不同,當會牽涉到人未來的發展,在孩子的成長階段,分開有時候是必要的,也是可以接受的。

我有一個朋友是從大陸到美國,之後先生因為獲得博士學位想要回國為社會貢獻,但是太太希望自己能在美國過比較好的生活,所以他們也是和平的分開,後來他們各自嫁娶,找到跟自己價值觀比較符合的人。

【學習尊重與祝福】
我舉這樣的例子是我自己所見到的,有些東西會牽涉到人的價值觀、信念或是適應能力,當遇到這樣的情況時,我們要學習尊重跟祝福。當必須分開時,有時候我們旁觀者很容易去責怪某一方,但是假使我們站到某一方的立場去看時,也許我們的想法會很不一樣。

溫小平:剛開始可能因為雙方都處在熱戀期,用愛情做為關係的唯一連繫,但是漸漸地組了家庭後是以親情或是感情在支撐,當想到自己是不是一輩子都要留在那樣的地方,或許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專長與恩賜,能夠在不同的領域發光發熱。

蘇家宏:所以換個立場來想,如果夫唱婦隨、婦唱夫隨,若是女生在孟加拉,男生會跟她一起去嗎?很諷剌的是,我們的思維需要有點現實感。我發現有很多人來這諮詢時,他們的感情價值觀是屬於易拋棄式的,他們不會想太多,憑著感覺結婚,認識兩三個月覺得蠻適合就結婚,但是一段時間後發現很多事情都不一樣,於是就走上離婚一途。

常常我會覺得他們當初怎麼沒有想清楚就結婚,愛情應建立在一個清楚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盲目上。像我跟我太太的價值觀相似,我們都認為夫唱婦隨是比較好的,但這是男生跟女生都要有的概念,因為假使今天我們男生要選擇夫唱婦隨的觀念,那我們就要有本事承擔責任,相反的如果是要婦唱夫隨的話,女生也要有這樣心態。

【為遠距離定底限】
溫小平:所以在唱隨之間,就像主唱與和聲的關係,在態度上都要很謙和的彼此討論,談清楚了就去做,當主唱的就要有本事,當和音的就要好好的配合主唱。

溫小平:我記得王建煊先生曾說過,「做丈夫的如果愛妻子,就要能圓妻子的夢。」尤其像現在社會,丈夫聽太太的話好像會覺得很沒面子,但是反過來想,其實這是愛太太的表現,那我們是不是就可以相互配合。

最後想請問兩位,如果夫妻真的不得不分開兩地,該如何維繫兩者婚姻的關係,請給大家一些建議。

樊雪春:我覺得維繫情感有很多方式,最重要的是能固定。現在網路非常發達,隨時都可視訊,所以是看的到,聽的到,但摸不到。所以我都會建議現在必須分隔兩地的夫妻,可以送對方一個抱枕。我覺得這樣一來必須分隔兩地的情侶、夫妻,或是關係親密的家人,可以每週固定一個時間,以視訊來交流感情。

蘇家宏:我認為最好還是不要分隔兩地,至少要在固定時間內團聚,不論在哪裡都可以,假使真的沒辦法,我覺得還是要設定時限,不論是半年、一年,總是要有個時間的約束。因為遠距離有太多案例是分開後卻沒設底限,最後就變成關係的結束。

溫小平:尤其是留在原來地方的人,我認為還是要三不五時提醒對方、體諒彼此。總之,愛情的維繫還是需要花心思的,不論是夫唱婦隨,還是婦唱夫隨,彼此之間還是要有良好的協商,共同維繫得來不易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