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社會企業為英國700萬個弱勢者提供了許多工作整合機會,以及6個月過渡時期的資金或職業訓練。英國開放大學教授羅杰史比爾2日受邀於「2015社會企業國際研討會」發表開幕演說時強調,「要稱得上社會企業,重點是利潤要重新投資回社企的社群活動。」
史比爾教授在社會企業的創新與發展上的研究具有高知名度,也參與不少社會企業的顧問工作。由於英國有大量的社會企業組織,政府部門也有發展相當良好的政策架構,開幕演講期以英國經驗,提供國內社會企業工作者借鏡討論。
【社企利潤須歸公】
史比爾的演講中詳盡介紹英國社會企業的組織形式與活動領域。他提到,英國的社會企業相當多元,但他也強調,「工作整合』是英國社會企業的重點,因為英國有700萬人登錄為弱勢者,「這些社企會提供6個月過渡時期的資金或職業訓練,甚至是專業技術不足的再訓練課程。」
英國政府將社會企業界定為「以社會目的或環境目的為主的商務活動」,史比爾表示,現在社會企業的組織形式,也有經營者與員工共同擁有所有權或員工持有股份的現象,「但重點是利潤要重新投資回社企活動。」
【法規與管理】
史比爾也指出,歐洲已有20國立法規範社會企業,內容包括其營利須針對社群本身、資產不能轉移給個人,以及財務報告內容(無須提供股東及利益關係人)等原則。
但史比爾也提醒,社會企業仍會因追求利潤而扭曲了社會企業的型態,或因投資者背景而產生爭議,「未來可能需要思考新金融機構或新投資者參與的可能性。」他並指出,社會企業承包政府標案,常見分割交由許多小企業共同承包的情形,這時管理的品質也變得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