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麥法羅群島的捕鯨節活動,再現日本《血色海灣》鯨血染紅海面的場景,令人不忍卒睹。
國際捕鯨委員會於1986年禁止商業捕鯨後,日本商業捕鯨發源地的和歌山太地町漁民就改捕海豚。每年9月開始,進入為期半年的獵豚季,當地官員聲稱這是一項可以追溯到數個世紀之前的傳統習俗。
導演路易.賽侯尤斯在2007年深入太地町隱密海灣,拍攝《血色海灣》紀錄片,揭露黑暗且致命的秘密。通過屠殺海豚的畫面,反思人類殘暴對待「非人類動物」
(non-human animals)的情景,呼籲正視人類恣意屠殺海豚的殘酷事實,他也譴責日本屠殺海豚的暴行,重視海洋生態的保護。
【捕鯨成為傳統習俗】
丹麥法羅群島和日本太地町不同之處,前者捕鯨為食用,後者獵殺海豚是為了經濟;相同的是,兩者都高舉傳統不可廢大纛,政府官員大言不慚地公開支持,法羅群島的血腥捕殺鯨魚的畫面,更讓丹麥童話一夕破滅。這項源於15世紀的集體屠殺領航鯨,每年被集體宰殺的數量達850頭以上,約可生產500噸的鯨脂和鯨肉,一度可提供居民30%的食物來源。
問題在於,動物權利的道德基礎並非如預期般的複雜,簡單的理解就是非人類動物跟人類一樣具有感知「痛苦」的能力與具有生命主體,因此就有與生俱來的權利。在高度倡議動物權的當代,以殘忍的方式獵殺鯨魚,並非文明社會所為,才會引來動保人士的撻伐,他們透過網路串連,意圖向丹麥政府施壓,禁止屠鯨活動。
但是,對法羅群島上的居民而言,捕鯨活動並非商業為,集體狩獵已成為生活及歷史文化的重要元素,更是一種文化的歸屬感,要島民放棄已有1000多年的傳統,並非易事。
【動物權利挑戰道德】
彼得.辛格所著《動物解放》一書之中,提出人應將道德主張擴大到動物身上,並反駁任何「人可以宰殺動物」的理由。動物權利運動將會是21世紀對人類道德理性的挑戰,動物和人類的利益並無二致,都須要受到道德原則的保障。從基督神學角度來看,動物也是上帝所造,人類是上帝所造物中最有能力者,更應該扮演增進其他動物福祉的角色。
在平等權和生命權的概念下,任何預設的立場或藉口,都不構成屠殺其他動物的正當性。法羅群島每年都會重現《血色海灣》的屠殺行為,居民並未自覺有何不妥,但以「人類中心論」的偏執,集體捕殺鯨豚的行為,完全漠視對生命的平等關懷與尊重,與納粹的大屠殺又有何異?
保護動物是一種責任,行之多年的動保團體高分貝抗議,以習俗之名捕殺動物的現象依舊存在,若人類不能共同努力並付出關懷,動物權未能在人類社會獲得落實,鯨豚悲歌永無停歇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