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宇晴台北報導】廉航服務少、風險多,民眾應看清再購買;民眾訂房後,須在入住前2週取消訂房,才能拿回全額訂金;而訂好的旅遊行程,須於1個月前取消才不用賠償業者!消基會14日公佈廉航、訂房及套裝行程等各項「旅遊解約方法」,呼籲民眾購買廉航機票時,應先查明退票辦法;若無法成行,也應及早向業者取消房間或行程,將損失降到最低。
【訂房訂金不得超過30%】
消基會指出,一些消費者對廉價航空的「低成本」或「廉價」等字眼可能產生誤解,容易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搭乘廉航,最容易發生官網購票及退票資訊不清、退票機制不利於消費者、機上餐點費用過高、航班取消無配套或賠償及無法退票等糾紛。」呼籲航空業者將資訊透明公開,民眾也應主動了解可能風險再考慮購買。
若民眾發生訂房糾紛,則應參考「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依規定業者應充分揭露住房消費資訊,且訂金不可收取超過總房價的30%。
訂房後在住宿14天前解約,業者應全額退還訂金。住宿前10到13天解約,業者須退7成訂金。住宿前7到9天解約,業者須退5成訂金。住宿前4到6天解約,業者須退4成訂金。住宿前2到3天解約,業者須退3成訂金。若距離住宿1天前解約,業者要退2成訂金。當天解約或沒通知,則不需退訂金。
【不要最後一刻解約】
「旅展的套裝行程多為民眾提早購買,因此經常會因突發狀況,無法成行而產生糾紛。」消基會表示,依照規定,消費者於出發日第31天前解約,須賠償業者旅遊費用1成。於出發日前21到30天內解約,須賠償旅遊費用2成。於出發日前2到20天內解約,賠償旅遊費用3成。若於出發日前1天解約者,須賠償旅遊費用5成。通知於出發當日或開始後解約,便要全額賠償旅遊費用。
消基會建議民眾,不要等到出發當天才解約,愈早解約損失愈少。消基會表示,近日接獲旅遊的相關申訴多是「因戰爭、恐怖活動或疫區等不可抗力因素取消行程」、「旅行社倒閉」、「未走完行程」、「購物行程糾紛」、「旅遊行程中受傷」、「對旅遊品質不滿」、「並團或轉介」或「導遊領隊態度不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