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財政系列4-1》地方財政希臘化 立委:撙節勝過修法

鄭國強 2015/07/13 19:11 點閱 4835 次
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縣市立委選舉快到,要從修《財劃法》及《公債法》上改善地方政府財政問題難上加難。〈photo by鄭國強/台灣醒報〉
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縣市立委選舉快到,要從修《財劃法》及《公債法》上改善地方政府財政問題難上加難。〈photo by鄭國強/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國強台北報導】苗栗縣財政赤字嚴重,反映出台灣希臘化危機,雖然監察院由監委李月德領軍著手調查地方政府是否「撙節」,但新境界基金會執行長林全早在5年前就警告「公債法放寬地方舉債上限」是問題的根本原因。然而從立法院長王金平到立法委員賴士葆、羅淑蕾等均認為修改《財劃法》或《公債法》受到各地方利益衝突關係難以取得共識,一時間,似乎只有撙節才能解燃眉急。

苗栗縣面臨發不出公務人員薪水困境,縣長徐耀昌緊急上台北求援100億元,但行政院要求苗栗須提出財政改善計畫,甚至不排除接管苗栗縣財政主導權。監察院也由李月德、楊美鈴、高鳳仙、章仁香等監委針對「財政健全方案」考核各縣市政府,監院的文件中更點名苗栗與宜蘭縣,然而宜蘭縣的確曾經財政惡化,但4年來已努力償還17億元負債。

【統籌分配 全國互搶】
全國各縣市的財政歲入來源,主要靠《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的架構,從國稅總收入分配財源,按照不同稅別比重分配給六都直轄市及全國23縣市、鄉鎮市。除此之外,縣市政府還靠中央的補助款,以及地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

另外的財源,就靠舉債。依據現行公債法規定,有關政府所舉借之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不可以超過過去3年平均名目GDP的一半,其中中央政府只能占名目GDP的40.6%,直轄市六都不得超過7.65%,縣市(苗栗)為1.63%及鄉鎮的0.12%。然而102年為了桃園等升直轄市,將原先的5.4%放寬為7.65%。地方政府也放寬舉債上限,埋下危機。

【六都升格 放寬舉債】
李月德、楊美鈴、高鳳仙、章仁香等4位監委表示,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各項重大措施,歲出需求有增無減,歲入因景氣衰退成長不易,復因採行租稅減免措施,致年度收支缺口仰賴舉借債務彌平,債務餘額快速累積。

然而地方財政問題在《公債法》,林全指出,早在2010年,因5都升格解除舉債上限時,他曾提出警告,「若要地方政府增加收入,應該回歸地方自治,設法創造地方稅源與稅課。五都升格竟然修改公共債務法,擴大地方舉債限制。」

立法委員曾巨威也曾呼籲財政部改以地方的「自有財源」或「稅課收入」為《公債法》地方舉債計算基礎,要求地方須先有充分的自我開源能力,才能增加舉債。

【選舉將至 修法困難】
除了從《公債法》下手,林全則提出修訂《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可能,打破直轄市與縣市間按以往固定比率分配統籌稅規定,改為一體適用相同分配公式。然而立法院卻不這麼認為,院長王金平表示,各縣市的立法委員,選舉將至,為了自身縣市的利益,絕對不可能「分得比別的縣市少」。

立法委員賴士葆也呼應說,修法太過困難了,眼前苗栗的問題,用短期挪支可以解套。立委羅淑雷則表示,《公債法》都放寬舉債上限了,怎麼收得回去?她更直批,「這是地方縣市首長個人的問題,好大喜功亂花錢才搞成這樣。台灣要反希臘化,從撙節做起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