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同性婚姻判決 基督教界慎重因應

莊瑞萌 2015/06/28 14:56 點閱 6327 次
美國最高法院最新判決認定,美國各州無權禁止同性婚姻。圖為支持同性戀團體在最高法院外慶祝這項消息。(photo by Tom Morris on Wikimedia)
美國最高法院最新判決認定,美國各州無權禁止同性婚姻。圖為支持同性戀團體在最高法院外慶祝這項消息。(photo by Tom Morris on Wikimedia)

【台灣醒報記者莊瑞萌綜合報導】上週五美國最高法院以5票同意4票反對,通過禁止同性婚姻是違憲的判決,代表目前美國已通過禁止同性婚姻的13州不合法。這項判決出爐後,也宣告美國正式進入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行列,美國總統歐巴馬認為這是歷史性的一刻,讓主張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的美國基督教界除了深表遺憾,特別呼籲基督徒繼續為國家禱告。

這項決定出爐後,美國已成為全球第21個承認同性婚姻國家,歐巴馬在聽到這項消息時表示,「這項判決是美國的勝利。因為這確定了存在無數美國人心中那股追求平等與自由精神。」不過,美南浸信會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摩爾卻在《華盛頓郵報》上撰文,除了對法院判決感到遺憾,他也呼籲支持傳統婚姻制度的民眾,也無需因此感到驚慌。

「這時候,我們無需憤怒或驚慌,婚姻會從傷害中再度復原,這是上帝創造它的奧妙之處。世人給予的婚姻定義雖會改變,但婚姻是由上帝所創造的,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他說,「教會必須趕在前頭,向世人清楚闡述何謂婚姻,即使我們無法要求所有人同意或理解我們,但我們應該去思考耶穌教導的婚姻,而非世人追求的婚姻。

但葛培理佈道團團長葛福臨牧師則重砲抨擊法院決定表示,「婚姻當初既非由法院定義,當然法院也無權重新定義它。因為早在政府存在之前,婚姻便是由那創造一男一女的上帝所創造。神所做的,當然不會因為人為的法院就可重新定義。」

家庭研究委員會主席托尼•帕金斯也認為,法院無法扭曲自然法則,全美福音派協會會長安德森則表示,《聖經》並沒有賦予法院定義婚姻的權利。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研究人員庫茲過去也曾表示,北歐國家通過承認同性婚姻,除了讓異性結婚率大幅降低,婚姻關係以外生子數量也開始增加,結果導致無數社會問題產生。

相較多數基督教領袖表示遺憾的立場,美南浸信會神學院院長莫勒則呼籲基督徒不應默不吭聲,應該有所行動,「我們不應保持沈默,也不應加入那與創造者心意背道而馳人士的陣營。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我們不能退讓。」美國婦女關懷協會會長南西則認為,最高法院判決只是想要草率結束這場婚姻議題的戰爭,但其結果反而會讓這場文化衝突程度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