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張禹宣台北報導】6月是結婚的旺季,消基會呼籲新人別被喜悅沖昏了頭,而忽略自身的權益。民事律師吳榮達17日於記者會上表示,在業者用口頭告知委託內容時要對照紙本合約,如婚紗、禮車、及場地費用等須翔實記載。消費者雜誌社長唐雲明說,攝影器材與電腦愈來愈「親民」,許多業餘攝影師也投入婚攝業,但多數未登記公司行號,導致消費糾紛逐年增加。
【留尾款品質有保障】
吳榮達表示,內政部調查結果顯示,履約糾紛當中以服務品質未達期待為最大宗,為維護自身權益,消費者最好按訂金、拍照、看樣挑片、定稿、取件、付清尾款各階段分期支付款項,尾款最好保留15%以上。吳榮達說,「聘請攝影師可以事先上網搜尋以往的作品,確認其技術及風格是否符合個人喜好。」
知名新娘雜誌《新娘物語》總編輯Silvia則表示,前陣子有許多消費者因婚紗公司惡性倒閉,導致付了訂金卻拿不到照片,事後要臨時找人補拍或者向業者求償,在人去樓空的情形下,求償十分很困難。
因此她建議,可以先多方了解業者的風評或口碑,避免踩到婚紗業者倒閉後「換名再開張」的陷阱,也可以先搜尋店家的過往的來龍去脈及評價,藉由論壇及網路平台查詢該公司幕後的金主,此外,選擇老牌有口碑的店家相對較保險。
【旅遊展覽陷阱多】
而在攝影展場上,推銷員常善於營造出歡愉的氣氛,導致消費者一時衝動下簽下契約,唐雲明提醒說,要注意臨時推銷合約當中的陷阱,不要一時衝動或貪小便宜而忽略業者潛在的缺點,將自己暴露在「惡性加價」的風險中。
「針對合約審核期,經濟部明定消費者可以帶回家審閱,期間至少為5日。」唐雲明提醒,在業者口頭告知契約的同時,最好核對是否有在紙本契約上的相對項目,如禮服的提供、禮車的準備、場地及彩妝等細節項目列入契約內容,避免日後因認知落差而引起糾紛。
消保會曾於2012年抽查全台20家婚紗攝影業者的合約內容,與消防及建物等軟硬體設施,結果顯示,僅2家符合消防及建物安全規定,且全部業者均未使用經濟部所頒布的「婚紗攝影契約範本」,從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底,不到半年時間全台消費者服務中心已受理87件婚攝消費爭議,顯示婚紗攝影業者對消費者權益之維護仍待監督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