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雜誌》Time Magazine
死刑的時代結束了
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主嫌渣涅夫的死刑宣判,開啟了美國新一波的廢死辯論。美國過去50年的死刑大多「判而不刑」,廢死逐漸成為主流,原因是這種終極刑罰日漸凸顯它與保守派對於信念的不同調。
首先,對於生命權的重視,使得死刑原則上得朝向「安靜」、「整潔」、「人道」(至少表面上)的手段,但這點卻一直無法完美做到。此外,對於生死的慎重,使得司法系統中包含許許多多的再審和上訴程序;審理程序的牛步,讓死刑案件拖上3、40年的都所在多有。
第二,民意對死刑的支持度與謀殺等重案的犯罪率有關。美國治安近年來已經比上一代好了非常多,也因此死刑的支持率也降到1972年以來的新低,大約60%。
第三,是死刑的「正當性」不再明顯。
無期徒刑犯人的安置空間與設備改善,使他們不再「非死不可」;此外,過去死刑曾被用作白人統治黑奴造反的威懾工具,今日則是請不起好律師的窮人最容易遭判死。對待種族和階級不公的包袱,讓人對這套審判打上問號。
第四,政府財務拮据。由於前述死刑審判程序繁複的問題,這使得它的行政開支遠高過無期徒刑。那麼加上安全穩固的監獄、犯罪率下降的好消息,死刑自然被凸顯為一種「事倍功半」的治理手段。
第五,當初創制死刑機制的大法官現在齊聲反對。在哲學的高度上,美國死刑當初設計時就包含著必須「隨著文明標準革新」的精神。
這項精神在1958年時曾被法官用來廢除「青少年」、「精神病患」、「沒殺人的強姦犯」等對象的死刑;現在,則到了大法官們認為:是到了以『文明』,讓死刑永久退場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