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報導中學生自殺事件,對於年輕生命殞落,總令人不勝唏噓,在這些年輕生命親手扼殺自己之前,似乎總是會有個偉大的理由,讓其看來是「非死不可」的理由。
其實,生命的挫折總會過去的,在時間的洗禮下,也許10年後,也許5年後,也許只是1個月後,我們當下很在意的負面事件也許就會消失,因為每件事情總是會過去的,除非我們可以看到事物真正的價值。
「Value」,價值, 當用中文字在想這兩個字的時候,才發現原來兩個字都是「人」字邊,我們自己對自己的價值(或是我們原本對物品的定價),都是人所訂定的,或許是自己,或許是別人、家人、朋友;或許是追求別人訂定的價值,常常讓人陷入一個苦痛、哀哭、自傷,不能照顧自己。
學生對自己的評價往往會影響他們的外展行為,特別的是,有不少學校指出,自傷或是自殺個案容易造成群體模仿和集體情緒低落,類似的暴力行為也常見集體式的彰顯,讓學校行政疲於奔命,但如能阻止一個學生的自傷行為,或能阻止了一個群體的群體仿效。
自信心低落或是自我價值低的孩子往往在高年級的時候開始會有自傷與自殺的行為,學校輔導或是導師必須耗費大量時間,得透過繁瑣的行政程序來通報上級,並輔導個案或是轉介精神科以及諮商師。教師每天的談天或是更多的與學生互動是必須的,如此才可以在更早的時候來掌握學生的心理狀態,並減少後續處理的時間或金錢成本。
我們要開始學習不再把自我毀滅當作逃避挫折的唯一出路,因為殺害自己的生命本身就是不對的,不論理由多麼的「神聖」或是「非死不可」,遏止這樣的憤怒,才能開始發揮我們生命中真正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