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孔雀綠? 漁業署:疑汙染所致

陳彥驊 2015/04/28 21:06 點閱 4316 次
針對桃檢破獲近3噸含禁藥鰻魚一事,農委會漁業署28日表示,遭查扣的鰻魚也已全數銷毀,未流入市面。〈photo by Wikipedia〉
針對桃檢破獲近3噸含禁藥鰻魚一事,農委會漁業署28日表示,遭查扣的鰻魚也已全數銷毀,未流入市面。〈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孔雀綠從何而來?漁業署疑係養殖汙染。針對桃檢破獲近3噸含禁藥鰻魚一事,農委會漁業署長蔡日耀28日表示,已配合檢方管制鰻魚養殖戶,待檢驗合格後才會放行,遭查扣含禁藥的鰻魚也已全數銷毀,未流入市面。漁業署進一步指出,本案可能肇因於養殖戶錯誤的用藥觀念,或是殘留在養殖池底的物質污染,將會加強輔導。

針對業者質疑漁業署早在3月底便得知有鰻魚驗出孔雀綠,但並未處置一事,漁業署長蔡日耀否認。他接著說,桃園地檢署破獲近3噸使用孔雀綠的半成品鰻魚,已全數遭檢調查扣、銷毀,因此並未流入市場。漁業署也表示,已請雲林縣府對該養殖戶剩餘的5.6公噸鰻魚進行「移動管制」,並進一步抽驗,若有蓄意使用違規藥物的情形,將依法處分。

蔡日耀進一步指出,我國對於鰻魚出口的把關非常嚴格,且事件發生前漁業署便已派員南下,針對可能用藥的業者做出調查。對於業者擔憂衝擊外銷,蔡日耀說,依我國現行的「外銷養殖鰻魚生產管理證明核發要點」,活鰻及加工鰻在外銷前,需經過出池前養殖戶自主檢驗,出口或販運商第2次檢驗,與加工業者第3次檢驗後才能外銷,在嚴謹把關機制下應不至於影響。

漁業署說明,我國水產品孔雀綠、還原性孔雀綠的檢出極限標準各為0.5ppb,相較於日本、歐盟的檢出極限為2項合計不得超過2ppb來得嚴格。蔡日耀同時強調,台灣每年抽查各項漁產品超過1,500件,過去3年抽驗的鰻魚分別為135、49、49件,僅前年3件驗出違規用藥,且包括脫氧羥四環黴素、撲滅松、陶斯松及孔雀綠,都是常規必須檢驗用藥,而這些藥物3年來都未檢出。

「本案可能肇因於養殖戶錯誤用藥的觀念,或過去殘留在養殖池底土的物質污染,導致魚隻驗出微量藥物。」漁業署進一步指出,除了將再追查違規用藥的原因之外,未來也會加強輔導業者放養前進行養殖池曝曬、消毒的觀念,以降低池底可能殘留的污染含量,避免後續發生養殖污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