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四法有助益? 社民黨:打假球

陳彥驊 林上裕 2015/04/23 12:35 點閱 21914 次
針對立法院將協商《加薪四法》,行政院也將通過「降低工時案」,社會民主黨2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對勞工無實質助益。〈photo by 社民黨〉
針對立法院將協商《加薪四法》,行政院也將通過「降低工時案」,社會民主黨2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對勞工無實質助益。〈photo by 社民黨〉

【台灣醒報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針對立法院將協商《加薪四法》、行政院也將通過「降低工時案」,社會民主黨2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加薪四法》對勞工無實質助益,甚至還替資方節省稅支,影響國家財政。社民黨員苗博雅直言,行政院的降低工時案,可能造成雇主欠發薪水的現象。社民黨建議,政府除了提高利潤分配比例外,也應擴編勞檢人員,以改善台灣勞動工作環境。

社民黨員呂欣潔指出,目前《加薪四法》中,《公司法》、《工廠法》及《勞基法》雖要求雇主應分配利潤給員工,但未明定分配比例、排除工會和勞資會議,以及把利潤分配決定權給資方的做法,將使經營風險轉嫁到勞工身上。她認為,我國應比照歐洲等國,或澳洲訂的利潤分配比例20%,才會有實質助益。

【雇主可藉機省稅支】
針對《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呂欣潔也說,雖有替員工加薪,但雇主卻能藉此減稅。她指出,以「稅式支出」來替老闆節省開支,將替國家帶來財政隱藏性的支出負擔,同時也會讓老闆有機會逃避身為雇主責任,變成「全民為財團、資方買單」的情形。呂欣潔直言,在營業所得稅僅17%、比其他國家低的情況下,持續為老闆省錢,並不會為台灣經濟帶來正面助益。

依現行法規規定,雙週工時須為84小時以內,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每月工時上限為214小時。勞動部草案中,表面上把單週工時縮短為40小時,卻將加班上限提高到54小時。社民黨員苗博雅直言,勞動部版本表面上雖把工時縮短,但卻提高了加班上限,無助縮短工時。

【工時計算審慎考量】
據勞動部統計,2013台灣全年工時為2,140,僅次於新加坡2,402與韓國2,163,為全球第3高;而歐美如德國則僅有1,387、英國為1,669,美國雖較高,但也只有1,788。苗博雅說,資方代表日前提出的雙週80小時、每月加班上限60小時方案,將使總工時上限提升為220小時;她擔憂的表示,在資方違法不付、少付加班費成常態時,若把正常工時偷渡到加班工時,勞工將更領不到應得薪水。

面對勞工薪資過低及過勞現象,社民黨政策召集人伍維婷也建議,政府應直接依GDP成長水準,調高基本工資來落實分配正義;同時應全面實施週休二日,不再增加加班上限。她說,政府可依2006年國際勞工組織要求每萬名勞工須有1名勞動檢查員的規模,來補足目前台灣勞檢員額1比1萬5千人的情形,提高勞動檢查人力,讓違法雇主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