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愛」的權利是公德--從正妹鄰居到上空運動者 (邱慕天)

邱慕天 2015/04/16 23:28 點閱 4836 次
裸露與睦鄰,可以是一種高尚的人間情壞,也可以是自重與否的議題,盼望兩性社會,多點公德多點愛(photo by PTT截圖+ pixabay)
裸露與睦鄰,可以是一種高尚的人間情壞,也可以是自重與否的議題,盼望兩性社會,多點公德多點愛(photo by PTT截圖+ pixabay)

15日深夜在熱門的PTT網路討論區上,有一位女生匿名向網友訴苦說,她的男友有好幾個月隱瞞她偷偷跟正妹鄰居聊LINE與臉書。原來這位女鄰居是藉著近水樓台之便,從深夜車站接送、未帶鑰匙、換燈泡、開罐頭、熱水器異常等各種生活小事,頻頻找機會接近這位男生,終致男女朋友之間出現信任裂痕。

當事的男方跟「正妹鄰居」互動後,對女友的態度丕變,而女鄰居竟現身回文,暗譏這位女友是自己錯失了男友的愛,才跑來怪罪她。這樣的言論引起眾女網友義憤填膺,在比對她身為「整型美女」的過去後,痛批這位女孩子表面無辜,實則有意顯山露水,毫無「避嫌」的倫理觀念。

又,近來網路掀起「女性解放乳頭」風潮,鼓動女性貼出自己的上空照。在這個意義發散的「行為藝術」背後,核心主軸在於反對「以克制情慾為由,限制女性裸露特定部位/做出特定穿著的權利」。

兩起熱門事件沒有表面關連,事實上卻都觸及了「自由/權利」與人際關係的「公德」的矛盾拉扯。PTT上的女孩文掀起了男女正反的長篇論戰。因為有些針對女鄰居的人身攻擊言論太過,也引來許多「公道伯」現身,強調「避嫌」是一種人際交往的藝術,而不是「義務」。男未婚、女未嫁,人們大可主張自己交往異性普通好友的權利。

同樣地,自由至上主義者(libertarian)也會很快發現任何強制人們「展演身體」自由的法律不夠「進步」。因而在「我的衣扣,我有權力解開」的標語下,女權運動者大聲告訴人們:「用情慾的眼光,看待女性裸露的身體,是你的問題!」不論是情慾地露,或是不情慾地露,都不是法律該管的。

然而,這類強調「權利」的說法卻顯得太少公德、太少愛,也完全忽視兩性具備差異與互補性的問題。以衣著儀表為例,男性夏天不論多熱,還是一定要長褲、包鞋才能出入文明場合。因為它所包覆的部位,由男性露出便顯「不正經」或「不雅」,它不是不能挑戰,但兩性社會中的男性多曉得尊重這樣的服儀規範。

至於男性的「殷勤」和女性「展現柔弱作球」,做在已有對象的人身上,也不是「有品」的行為。在兩性交往關係中不懂得避嫌的舉止,就跟挑戰文明社會開放空間的裸露行為一般。從主張「權利」的角度是正確的,但它背後蘊含的自我膨脹,卻可能讓我們的社會,不再容得下每一個彼此。

社會一般會用「自重」來形容這兩者的分際。但筆者相信,開放人際關係中,我們更是需要多一點公德、多一點愛。社會上對於哺乳的母親、有特殊需求而裸露的男女,並沒有狹隘到不能接納。這接納的背後是一種體貼,也讓我們的公眾生活不會被明目張膽不看場合、只講個人自由的不雅舉止所充斥。如果上述正妹鄰居真的有睦鄰的單純動機,也絕對不會被網友們輕易貼上難聽的「綠茶婊」與「小海」(流行典故)等標籤,因為那可以是一種很高尚的人間情懷。

相關連結:
[難過] 男友與鄰居(代po)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29110966.A.A0F.html

延伸閱讀:
「我可以騷,你不能擾」──雞排妹論尊重(邱慕天)
https://anntw.com/articles/20140123-8gH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