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騷,你不能擾」──雞排妹論尊重(邱慕天)

邱慕天 2014/01/23 14:40 點閱 27612 次
「宅男女神」雞排妹日前自承在小吃店遭民眾以淫穢字詞羞辱,我們的社會真該想想辦法,幫部分男性在五光十色的情慾誘惑下克制自我。(photo by 雞排妹臉書)
「宅男女神」雞排妹日前自承在小吃店遭民眾以淫穢字詞羞辱,我們的社會真該想想辦法,幫部分男性在五光十色的情慾誘惑下克制自我。(photo by 雞排妹臉書)

女星、網美公開展露自己的身材、販賣與誘發性幻想變現,衝擊著男女性別之間固有的尊重與節制定義。性騷擾絕對錯誤,但誰來幫助年輕男性把持、誰來為情色分級?撩撥男性原始慾望引起的越界風險,又是如何轉嫁回歸社會?

就像西蒙波娃的《第二性》所揭示的,兩性社會的性別政治其實是個萬年議題。媒體上月報導,一名爛醉夜店女子因以撫摸隱私部位和言語挑逗一名男子,而被「三名」男子強加侵犯;雖三人遭法院判刑,但女子的作為品行也受到物議。「宅男女神」雞排妹日前自承在小吃店遭民眾以淫穢字詞羞辱,卻伸張無門。我們透過經紀人給予的私人手機聯絡上了她。

雞排妹小吃店受辱

雞排妹鄭家純20日半夜在自己臉書上述及,晚上在台北一間知名小吃店用宵夜,卻遭鄰桌男男女女指指點點,以手機拍下她的吃相後,還彷彿刻意要吸引她注意般高聲互相調侃:「你不要看著雞排妹的照片打手槍啦!」

雞排妹離去時上前請對方刪照卻遭回嘴:「有什麼證據證明我們有拍妳?」請對方放尊重留口德,又被無賴般質疑:「妳有錄音嗎?」雞排妹最後感嘆:「就很不喜歡(現在身為藝人的)工作內容了,還有額外附加的爛事。」

後來雞排妹在本報記者求證時說,這群男女有6、7人,年齡大約30、40歲,但回嘴抵賴的邏輯像極了小學生吵架,網路上已將這故事傳為「雞排妹大戰屁孩」。鄭家純既然不選擇告對方「侵犯肖像權」、「言語性騷擾」,而只有第一時間在臉書發文討公道、論尊重,應可視為公共理性和道德的課題。

自我物化有罪?

不少網友看戲心態指出,鄭家純以袒胸露乳的公共形象成為「宅男女神」自我物化,當然鼓勵人們在台面下看到時將「生物本能」與她連結;「總不能說一天到晚作姦犯科的流氓,別人在街上碰到你,還必須笑嘻嘻地對你鞠躬哈腰吧?」

兩性議文〈我有脫光的權利,你有不性侵我的義務〉中,作者呂秋遠律師表示,「任何人都擁有展露自己身體、到夜店喝醉、仰慕富二代、到富二代家裡希望跟他上床、愛錢勝過愛文才的自由。」然而,文中更主要的重點在於強調,女人即使不自愛,也應該受到保護。

「如果有一個女人,衣不蔽體,酒醉如泥的在路上說,來上我啊!我們應該怎麼作?真的把她帶回家上床?還是先找件衣服幫她披上,然後找警察協助?」答案顯然是後者。

呂律師的紳士觀點得到眾多女性支持,正如「所有已婚人士都不應該對配偶以外的人想入非非」,都應該當作被支持的公序良俗。然而,是什麼樣的「社會榜樣」與「性別教育」資源,足以支持我們將所有的男性栽培為這樣的紳士呢?

誰把男孩變紳士

台灣社會自民國70年代解嚴,女性衣著風氣變得開放。猶記我輩在中學時期,傳閱安室奈美惠唯美的泳裝寫真已是班上男生樂不可支的「小秘密」、班導師查禁到則是氣憤得要死;慢慢的,外出開始看到女性穿著展示貼身曲線、上下身大片肌膚裸露的清涼扮相招搖過市。眼睛吃冰淇淋猶勝看寫真集。

青春期甫發展性衝動時,上下學或逛街搭車不時被撩撥得綺想連篇、眼目無法自主。正如台大教授張文亮不久前在〈美儀學與色情姿勢的分辨〉一文中所說,近來演藝圈流行的文化,常是讓少女藝人藉著衣著和舞姿「玩弄這一代許多男人的視覺」而興起,「這些背後都有人在操弄。」在當代媒體推波助瀾的社會教育下,這就是我們國家的少男養成之路嗎?

「進步主義」的社會正是期待所有的男人都能在滿街春色前,舉止眼神大方自持,又能在被女藝人、Show Girl帶起無邊性幻想時,骨子裡是個完美的正人君子;在夜店被陌生女子撫摸男性性器,高喊「我想噓噓」時,還能為她裹上衣物、攙扶她盥洗。在性行為方面能隨著女性表達「要」或「不要」時立刻相映地升火與退慾。

在女權來看很理想,實際上卻違反人性生理,男性感到精神分裂。

分攤性別教育責任

於是弔詭但不意外地,這套女性的性解放聲音愈大、愈是將心態不達標的男性作為「沙文父權」批鬥敵視,社會反動的阻力暗流就愈強。張文亮教授認為要為緊張的男女性別政治解套,不能只怪「男人太敗壞」;女人也有責任來一同對抗「錯誤的審美」。他表示:「正確的形象,是德行的流露,合宜的裝扮,才是生命的襯托。眼目是靈性的光芒,步伐是肯定與含蓄的交織。」

呂律師將責任放在「男人」,張教授主張「兩性平攤責任」。他們各自提出了一套「應然」的願景,但是文化產業結構鏈變更的誘因在哪呢?時下多少娛樂產業中女星、網美、鮮肉們,靠著販賣與誘發性幻想變現、鼓舞著少男少女對著他們的肉體「意淫」;若說呂律師在劃不切實際的大餅,張教授的觀點豈不是活在烏托邦?

害怕兩性對話的可能在此無疾而終,我想到那位「在第一線販售給無數宅男性幻想,也在第一線遭遇無數性幻想於現實中告白變成騷擾」的女生。我特別聯絡上鄭家純,想聽聽她怎麼說。

拍寫真樂在其中

這一部份對話記錄在〈是誰無腦? 雞排妹有話說〉裡。20歲的她單純地透露,「拍寫真」讓她樂在其中。演藝工作雖有很多人際關係狗屁倒灶、充滿無奈和爭議,但不表示她能任性不負責地轉業。鄭家純直言,扮演「雞排妹」給她莫大壓力,但也因擁承受壓力才有今日成果。「否定我工作意義的人能給我一份工作、讓我養家嗎?」

被問到會否參考像徐若瑄或是郭書瑤那樣力圖從性感形象「轉型」,雞排妹嚷道:「我出道一年半,她們幾年了!」也很能理解。確實,把衣服一件一件穿回去需要時間、也需要能走闖的才藝,雞排妹成名雖建立在「炒短線」,但她確實有關心時事、出公益單曲,把一部份掙來的鎂光燈佈灑在在好的社會影響上。

她以日本「AV女優」為例提問:為什麼台灣男性能和她們建立有相應素養的消費關係,卻自認對下班吃宵夜的寫真藝人可以口出穢言?大多人既然不認為舞台劇上的毒婦,現實中就該如過街老鼠、唾面自乾;扮演超級英雄的演員,也不等同現實中該拯救(了)世界。雞排妹心目中仍區分著舞台上的公演、舞台下的人生,於是回頭問我的是:閱聽大眾的文明素養哪裡去了?

誘惑無邊道德有缺

從兩性政治本質面,我會說:我們社會的開放過程,似乎太放任了。

打開網路分眾新聞,每一類別都遭羶色腥入侵;瀏覽社群網站,不經意就被置入色情廣告;捷運、海灘、大街上,多是打扮入時、若隱若現的女孩。若是在夜店刻意投懷送抱,又有多少男性能防範「仙人跳」?社會不斷地讓公共生活被可能的越界行為侵蝕,卻不思足能塑造紳士文明性格的「公共道德資產」。

當代兩性政治允許女性在公共場域透過穿著造型、化妝、整型,展露足以充分撩撥多數男人性慾的性感,性解放文化為敢露敢撩的女性釋放鉅額的「美貌紅利」。雖偶有高富帥「溫拿」讓女性投懷送抱,更多是大量「幻想權」套利的男性,淪為高漲情慾的奴僕,積累一股既哈女(philogynistic)又仇女(misogynistic)的社會負能量。

單身「魯蛇」一不小心情慾失守,就會淪為觸犯道德底線的「越界者」。譴責那幾位吃雞排妹豆腐的路人甲乙丙丁時,不要忘了PTT上一群匿名魯宅們夸夸其談的性幻想和吃名人豆腐的言論,也早就全觸法了。

反對情色女體的大眾化

因此,性解放的許多權利爭取很重要,但展望一個文明有禮的社會,還需要為讓這股「進步力量」失衡的掣肘因素思考更周延的配套論述;類似「我有脫光的權利,你有不侵犯我的義務」的極致性解放呼聲,並不能讓社會在互相尊重基礎上有進步。

拆穿上一代影視「玉女」符碼中的父權詭計,解構「淑女」背後三從四德的文化纏足;性解放女權為「情慾女神」的全方面上位歡呼,卻又對滋養她們的「宅男豬哥」文化十分不齒、甚至意圖消滅。這就是性解放下的「紳士」困境——我們很難向文化消費關係中的其餘男性傳遞這樣的雙標說帖,使其志願加入豬哥文化的淨攤行列。

因此,我主張張教授的「兩性平攤責任」,是男性在為爛醉女子蓋上衣服、防範杜絕「撿屍性侵」的同時,也有權基於道德責任感指出她的失禮——在呂律師的案例中,如此做不是「蕩婦羞辱」(slut-shaming),而應來自一套基於兩性生理數據、符合公序良俗認知的公平「猥褻」標準。

在女星的事業線和私處偷拍照恣意的侵蝕公共領域時,應從科技制度和輿論風氣約束,而不是享受、轉貼,幫衝流量。對被情色元素渲染失焦的車展、政治秀、腥羶媒體「分級限域」,使鹹濕撩慾的影像聲光,在合意、合宜的媒介框架出現、避免低俗氾濫,這不該被視為「女體規訓」。

給予寫真女星、秀場工作者需要完整的人格尊重,性感作為美學、情色是種藝術,服務受眾,不應下流視之。然而生理男性也有權主張「非自主尋求下」不被撩撥性慾的自由:在生活中正經務從時,被陌生女體的性感映象「迎面突襲」也是種打擾、騷擾——這種「眼睛吃冰淇淋」不該都被當作「福利」;生理反應不應被虧「口嫌體正直」、或「有自主色欲」就不能「公然拒色」。

回收這些開性平倒車的論點,是為「紳士文化」拉開空間,使性別尊重的保障更健全合理。

應批判而非受其宰制

回想自己是透過信仰不斷累積修為、與真實異性互動增多,才漸對當代裸露時尚「審美疲勞」,更懂得把握文明的性別界線;我知道不是許多缺乏保護的青少年都能從淫靡慾想中走出。網路和商業上無節制的腥羶元素,在在將男孩女孩的審美、身體形象認知、情感互動,引至人格自尊受損、衝突越界不斷的危橋上。

「我可以騷,你不能擾」口號,允許前者擴闊人們(尤其女性)性道德的自主實踐,但它的附帶成本卻默默地往後方轉嫁。道德進步前衛的一方,可能也需要回頭審視它的文化反作用力。像是雞排妹作為將性感撩慾文化變現的主要紅利支配者,當騷擾事件發生在她身上,輿論也會很兩極。

輿論中幸災樂禍、隔岸觀火的情緒,與其解為「同意犯罪動機」,不如說是「撇清道義責任」;當「騷/擾」之間的性別「防火巷」一步步劃歸性自主一方後,對這塊空間「火災」意外的「公共治理」如今已益發破碎,且十分容易冒犯左右立場的任何一方。

許多嘲諷真正在意的是,當事人既然總在性暗示模糊地帶「套利」,就應該靠「個人資源」治理越界行為、循司法途徑追究性騷擾;不該繼續支取輿論公道、對公共治理懷抱理所當然的期待。

雞排妹的聰慧課題

我以白話轉述暗示她,社會一直會存在不諒解,她知道也正在接受要一個人面對。訪談最後,家純自曝心底其實很排斥媒體總將議題設定在她的身材,像日前某媒體請她針對醫美界傳為「整胸典範」發表感言,她心中大翻白眼。女記者不識相又問:「所以『胸大無腦』一詞用在妳身上成立嗎?」讓她忍不住怒懟:「妳問的這個問題才是真的無腦。」

家純電話中覆述回憶時,一派輕鬆呵呵笑了起來。彷如在說:有人只是裝笨,釣出有人真笨。平時也不少白目舉止的鄭家純,實在是太過聰明和清醒。往後端出能hold住小吃店狀況的應對創意,必然可期。

我想不論是身為記者或藝人的社會角色,或身為男或女的性別角色,人應有超越結構宿命和真心信仰的權利。個人欣賞鄭家純的「聰明」;聰明人一定能保護自己並找到在大染缸中的生存之道。只是自身的基督信仰,還促使我追尋著「智慧」——為時代樹立典範、為社群找出路的人生理想。

若幾年後我想再以「智慧」為命題採訪雞排妹,這個近似福音信仰和哲學的議題設定,又會激盪出什麼樣的對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