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皆山坡地 遠雄海洋公園難開發

游昇俯 2015/04/15 17:21 點閱 4353 次
南北都是山坡地,遠雄開發難過環評這一關。(photo by 遠雄海洋公園臉書)
南北都是山坡地,遠雄開發難過環評這一關。(photo by 遠雄海洋公園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南北都是山坡地,遠雄開發難過環評關。遠雄海洋公園因既有園區營業已逾10年,現有開發項目及設施不敷使用,而提出園區南北兩基地的開發案。環保署15日召開第2階段環評範疇界定會議,與會專家、花蓮縣政府及民團都認為,兩基地屬於山坡地,不宜開發,希望遠雄另尋替代方案。

遠雄海洋公園此次開發計畫,主要是變更擴大遠雄海洋公園原核定主題園區,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表示,海洋公園將在南基地興建海景旅館,北基地興建度假別館,質疑是否需要大量的旅宿房間,建議就現有旅館房間數、量體調降。

【以更新取代開發】
蔡中岳並說,南基地的海景旅館,和台11線的高度位差大,卻要在台11線邊第一排就做海景旅館,可能影響海域景觀。他也提到,開發計畫包括南基地的室內外戲水樂園,「海洋公園已有許多海域設施,園區確還要在海邊做戲水樂園,不知是出於什麼遊憩設施的想法?」

環評委員顧洋教授也表示,希望在「零方案」不開發的原則下,在園區現有範圍裡就旅館機能來提升,他說,「採行零方案不代表就是什麼都不做,可以更新老舊設施來取代開發。」至少可以讓南北兩區的開發規模及難度皆下降。

【山坡地不宜開發】
而花蓮縣環保局與縣政府都認為,若開發南北兩處基地,將違反花蓮縣自然環境保護永續發展自治條例,由於山坡地不准開發,希望遠雄另尋平地來變更。但遠雄海洋公園總經理吳方榮卻表示,興辦事業計畫是在97年經觀光局同意籌設,開發計畫在99年由花蓮縣政府審查通過,都早於花蓮縣102頒布的自然環境永續經營自治條例。

吳方榮並談到,花蓮觀光旅遊市場從90年度370萬人,至103年已成長到1,537萬人次,旅遊需求相當大,且花蓮屬於目的型旅遊景點,周邊交通不便,相對的住宿需求很大,興建旅館有其必要。遠雄開發單位亦表示,園區周邊都是山坡地,恐無法找到替代平地。

此階段仍決議,遠雄應就現有已開發範圍進行設施改善及功能提升,包括降低海邊戲水樂園量體,來降低開發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