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工商大老義正辭嚴的表示,「企業只要依法正當繳稅,就沒有公平正義的議題。」但他沒有說的是,馬政府提供財團的租稅,遠低於其他國際主要國家,其中營業稅、營所稅率等都是全球最低。
如98年起政府大降遺產稅、99年把營所稅從25%降至現行的17%,導致稅收銳減1千6百多億。俾99年租稅負擔率降到12%,幾乎是世界最低水準,若與當年台灣租稅負擔率達20%相比,目前政府還少了1兆元以上的稅收!
根據去年中研院提出逾百頁的「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指出,政府12年間提供企業的租稅減免金額累積高達1.4兆元,甚至不乏出現上市公司的實質稅率低於5%,竟比台灣需要報稅的廣大受薪階級最低所得稅率還低!
然而政府一再以減稅來救經濟、衝政績的結果,不但使我國成為世界上實收稅負佔GDP比率最低的國家之一,企業獲得租稅優惠補貼,也並未增加國內投資、創新產業、提高就業率及競爭力;此外,勞工與一般上班族薪資更停留在16年前的水準,而上市櫃公司營收卻屢創新高,這不是很諷刺嗎?
筆者相信大部分的民眾絕不是工商大老口中所謂「反商仇富」的心態,而是認為企業享有國家龐大資源就該繳稅,符合量能課稅、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讓稅制調整回復正常。否則以馬政府6年舉債1兆7千2百億,早超過扁政府八年執政的1兆3千億,國庫怎麼可能不坐吃山空,債留子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