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北道路開發爭議 進二階環評

王奕超 2015/01/28 20:28 點閱 5625 次
淡北道路開發爭議延燒多年。(photo by wikipedia)
淡北道路開發爭議延燒多年。(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王奕超台北報導】淡北開發爭議新進展!「被判零分的考卷,不會因為重改一次就過關,請遵循法院判決,駁回開發案!」在樹黨策略長潘翰聲帶領反開發人士的抗議下,被最高法院判決要求撤銷100年同意開發之環評結論的「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開發案」,在28日下午的環評審查會議上,決議進入第2階段環評。

淡北道路開發爭議延燒多年,民國89年環評會議認定不應開發,但在100年則以附帶條件的情況下通過環評,去年12月25日又被最高法院判定撤銷原結論,環評審查會議於28日再審此案,引發了反淡北道路聯盟、台灣綠色酷兒協會、樹黨、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保團體到場抗議。

作為開發單位的代表,新北市新建工程處總工程司王益祥表示,進入竹圍、淡水只有一條幹道,尖峰時段常造成壅塞,因此淡北道路確有開發的必要。王益祥強調,他們自願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積極配合環評程序,並盡力維護文化遺址和紅樹林濕地的生態,民眾如有任何疑慮,他們都願意耐心溝通。

然而,反淡北道路聯盟代表陳福齊質疑,要改變淡水、竹圍的交通,不是沒有更好的方案,更好的方案是拓寬台二線,為什麼要再開發會破壞生態的淡北道路?是否為了炒房、炒地?針對這項質疑,王益祥澄清,拓寬台二線所需經費要88億預算,而淡北道路開發只要45億。

最後,環委認為既然開發單位已主動表示要進入二階環評,而法院又已認定「審查結論出於錯誤事實認定或不完全資訊」、「與環評施行細則19條第1、2款進入二階環評要件相符」,因此決議「淡北開發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這讓環團不滿,也引發部分環委抱怨,認為遵循法院否決過去結論,重新評定,是讓法院凌駕行政專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