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遞訴求 盼修罷免、公投法

陳彥驊 2015/01/19 14:13 點閱 5250 次
由公民1985、割闌尾團隊及島國前進等民團組成的「410還權於民工作小組」,向4大黨團提出訴求,並期待能當面作出改革建議。〈photo by 陳彥驊/台灣醒報〉
由公民1985、割闌尾團隊及島國前進等民團組成的「410還權於民工作小組」,向4大黨團提出訴求,並期待能當面作出改革建議。〈photo by 陳彥驊/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期待國民黨新任主席朱立倫,能帶來轉型能量,並讓該黨正向提升。」由公民1985、割闌尾團隊等民團組成的「410還權於民工作小組」19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壇4大黨重視《公民投票法》修正、《罷免法》門檻調低的議題。民團表示,若各黨仍不重視改革浪聲,將在今年3月18日、4月10日舉行「公民集結」的活動,再次重現公民力量。

【改革時機成熟】
台灣民主需更進一步的全盤改革。還權於民工作小組認為,修法呼聲已逐漸興起,各種不同的憲改方案也陸續出爐,修法時機儼然已成熟。黃國昌說,我國需要由下而上、以人民為本的憲政改革運動,並將憲法所賦予的直接民權還給人民,才能矯正「代議民主失靈」的情況。憲法提供給人民的基本權利,除了選舉外,還有罷免失職民代,創制、複決不合理政策等公民權。

長久以來無論罷免、創制等直接民權,都因條件高而無法發揮作用。如現行《罷免法》中,第一階段需「所在選區選舉人總數2%」的連署書數量,第二階段更需在與第一階段連署人不重疊的情況下,達到選區內人數13%的連署數量。割闌尾召集人林祖儀說,這樣的高門檻已徹底讓憲法的直接民權機制形同虛設;林舉例,美國各州罷免門檻雖不一,但至少都有60天執行期,時間相對充裕。

而現行《公民投票法》,提案人數須達總統大選總人數千分之5的門檻更高、更難達成,讓公投只流於形式。民團提出包括「降低全民投票提案門檻至萬分之1」,「投票連署門檻降至1.5%」及「廢除50%投票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等訴求。並要求《罷免法》應做出「提案門檻降至1%」、「連署門檻降至10%」等修正。

【盼國民黨有新氣象】
還權小組表示,目前已對國民黨、民進黨、台聯黨及親民黨等4大黨寄出訊息,期待能與各黨團主席會面,並提出實質建議。民團強調,修《公投法》、《選罷法》並不用拉高到憲法層級,在不需迴避統、獨等較敏感議題的情況下,改革難度並不高。島國前近發起人林飛帆也對新任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期許說,希望該黨能把握好這次政黨轉型的機會,讓國民黨成為真正的「國民」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