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段宜康質疑陸委會新聞報導獎公民報導獎項的公平性,指出由政府給媒體頒獎鼓勵的時代該結束了。〈photo by 陸委會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王承中台北報導】陸委會主辦的第18屆兩岸新聞報導獎在上個月12日落幕,但是在公民新聞獎及大陸地區暨港澳公民新聞報導特別獎卻惹來非議。立委段宜康22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指出,得獎者的作品都有經過商業新聞媒體的審查,不符合公民報導的精神,且由政府頒獎鼓勵媒體的時代應該要過去了,將會刪除明年預算。
段宜康表示,公民進行新聞報導最主要的精神就是商業性低,且是獨立報導,不須經過審查,由報導人對報導負起全責。但本屆兩岸新聞報導獎的大陸地區暨港澳公民-非影音新聞報導獎卻頒給在新華社附屬周刊上刊登的文章,明顯就是不符合資格,中國的官媒雜誌怎麼可能會不對文章進行審查。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回應,這個獎在民進黨執政時也有辦,而委員則是用比較嚴謹的規則來看待,其實現在很多的媒體網路平台,都會接受非該媒體正式員工的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