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團盼修法 落實審判透明化

陳彥驊 2014/12/02 17:48 點閱 2985 次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認為司法院限縮人民取得法庭錄音的做法,侵害民眾權益,並呼籲立委通過修正案,落實審判公正。〈photo by 陳彥驊/台灣醒報〉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認為司法院限縮人民取得法庭錄音的做法,侵害民眾權益,並呼籲立委通過修正案,落實審判公正。〈photo by 陳彥驊/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難道我們要走回秘密審判的時代?」民間司法團體認為,司法院去年公布的《法庭錄音及其利用保存辦法》限縮了人民取得法庭錄音的條件級門檻,嚴重影響民眾權益,呼籲立委修法。目前約有千餘律師聯署抗議,司改會形容,此法導致公開審判制度倒退2百年。立委尤美女及廖正井都表示,將積極在本會期讓修訂法案通過。

司法院去年公布的《法庭錄音及其利用保存辦法》中明訂,開庭錄音光碟需由當事人、參加人等許可,法院才得以交付內容。該法令生效後,今年1至8月全國各地方法院駁回民眾申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的比例高達85.5%。民間司法團體認為,法官引用《隱私法》搪塞申請者,只是為掩飾不願將審理過程公開透明化的舉動。

司改會邀請案件當事人王先生現身說法,並公開他取得的錄音檔。王先生因為父親高齡80歲且患有智能障礙,但與大嫂有財務糾紛而替父開庭,然而在開庭過程中,法官竟將父親代理人的他請出庭外,與大嫂聯手騙誘父親,並曲解父親的意思,最後以撤回訴訟結案。這過程書面資料無法完整呈現,但錄音檔卻能還原。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家慶說,向法庭請求交付錄音光碟的規定過於嚴苛,司法院用各種隱私理由搪塞,甚至有「非公開審理」案件無法提供,讓民眾在訴訟過程的權利受侵害。李家慶說,過往法律審判很難讓民眾明確知道法官的評斷,但是有了錄音檔就能夠還原現場。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民間司改會分別提出《法院組織法》、《訴訟影音記錄法》草案。前者將由立法委員吳宜臻,後者則由尤美女、廖正井同提案。委員廖正井說,自己過去曾深受其害,若法庭光碟至今仍無法取得,人民權利將嚴重受損。立法委員尤美女則說,若無法透明檢視,審判過程、或是筆錄有遺漏都沒人會知道。希望本會期內能完成修法,並以凍結預算的手段,請司法院正視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