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台北報導】依據12年國教課綱規定,高中及國中小教師將來每一年要公開授課一次!對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觀課屬於《教師法》規範事項,卻被納入新的課綱總綱,明顯違法;他也擔心,基層教師為了通過觀課審核,反而容易一致化教學,扼殺當前蓬勃的多元教學方式。教育部回應表示,總綱是經過課審會表決通過,未來也會擬定相關配套。
針對新通過、107年上路的12年國教總綱,張旭政29日記者會上指出,總綱權限僅有規範科目、授課時數、課程制定等,日前課審會卻挾帶通過「校長暨每位教師每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張旭政表示,「觀課」屬於教師專業範疇,應以《教師法》規範事項,該規定明顯逾越了總綱的法律權限。
「教師不怕被檢視,而是怕觀課淪為形式作業。」張旭政強調,許多老師包括他自己,已經著手公開授課,宜蘭縣教師工會理事長更把授課放上網路,希望推廣更多好的教學方式。但教育部一旦把「魔手」介入,免不了頒布一連串實施要點、注意事項等細節,為了績效,老師需要額外填表格、做紀錄,授課方式也會淪為行禮如儀,一點一滴地扼殺了基層如翻轉教育、學思達等各種教學方式。
全教總政策部主任羅德水也說,公開授課會面臨許多困難,包括一個學校300多位教師的授課安排,執行計畫的行政經費與資源,沒有兼課的校長如何公開授課等等。呼籲教育部「把手放開」,也不排除走上街頭抗議。
對此,國教署高中職組長李秀鳳回應,課綱除了規範課程目標、架構、節數等內容外,實施要點也明訂教師的專業發展,這些都是經過國教院及課審大會的表決通過。同時第2次會議另有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擬定配套,做為實行依據,不會倉促上路。
至於公開授課是否納入評鑑或評分標準?李秀鳳表示,總綱上並沒有硬性規範。她也強調,在107年總綱實施以前,公開授課的相關老師專業、操作可能性、施行方式等細節都可以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