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為解決日益嚴重的民眾肥胖問題,立委廖國棟等人擬推動《肥胖防治法》立法,並規範高含糖食品課徵「肥胖防治捐」。肥胖症衛教防治學會理事、減肥醫師劉伯恩表示,有關如何定義「高含糖」並非立法門檻,而是各界應建立高含糖食物不屬於營養必需品、過量攝取對健康有害的概念,就能比照「菸捐」,將相關稅收挹注於肥胖防治。
有關被稱為「高糖稅」的肥胖防治捐如何定義高含糖食品,例如糖分需占食品總熱量幾成以上算是「高糖」,一直是外界關注焦點。劉伯恩分析,不同種類的食物標準各異,學會透過國人每天攝取的正餐及零食熱量估算,並區分成人及兒童標準。
「這個月將召開公聽會,廣邀各界討論《肥胖防治法》草案,希望能儘快進入審查程序。」廖國棟坦言,無論是民間版的《肥胖防治法》,或衛福部國健署推動多年的《國民營養法》,對國人健康影響都至關重大,但由於外界往往認為牽涉議題「缺乏急迫性」,關注程度遠不如近年頻頻翻修的《食安法》。
廖國棟指出,《肥胖防治法》與《國民營養法》部分概念重疊,他個人並不排斥單獨或合併立法。國健署副署長游麗惠則表示,若收到民間版的《肥胖防治法》草案,會先評估食品標示及廣告等規範是否與《食安法》重疊,也可能另提行政院版本付委,但現階段國健署仍以推動《國民營養法》立法為主。
事實上,《國民營養法》已討論多年,在2011年時草案成形,但至今未有定案。該法案參考歐盟、英、日及南韓法律,主要規範國民營養調查與監測、健康建議營養素種類及攝取量基準、農業生產配合、營養教育推動、食品及餐飲場所營養訊息提供等項目。
「推出《國民營養法》草案至今已召開3次公聽會,立法作業絕非完全停滯。」游麗惠透露,目前仍在討論的部分,包括外界建議納入家長代表參與監督各級學校團膳的相關條文,但由於牽涉教育部主管的《學校衛生法》業務,因此仍在研議如何避免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