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陳正健綜合報導】腦震盪在拳擊、曲棍球、橄欖球、美式足球等運動中常發生,肢體碰撞激烈的足球場上也不例外。根據CNN報導,由於頭槌傷腦的事件層出不窮,一群現役和退休足球選手已聯手,控告國際足總(FIFA)、美國青年足球協會和美國青年足球組織等協會,輕忽球員的安全防護,導致腦震盪事件頻傳。
選手聲稱,足協缺乏對小孩和女性的腦震盪保護,會對大腦造成長遠的傷害。他們並非要金錢賠償,而是希望改善球場安全。足總規定每場比賽只能換3人,球員衝撞後大多堅持繼續比賽,盼足總修改規則,允許臨時換人。
「訂定防止腦震盪的規則是當務之急。」前美國青年俱樂部球員梅爾指出,據估計,孩童選手每年頭槌次數約1千次,高中選手則超過1千8百次,許多球員從3歲開始學習用頭頂球,長期下來傷害甚巨。
2013年,國家美式足球聯盟(NFL)耗費7億6千5百萬改善醫療檢查、賠償腦震盪選手、從事對退役球員的醫學研究和進行官司訴訟。當球員有腦震盪時,需強制出場接受檢查,但足球至今仍無這樣的措施。
巴西世足就發生過5次腦震盪事件,其中一次是在德、阿決賽,德國足球員克拉默在場上被撞倒,他甚至昏眩地問裁判:「這是決賽嗎?」在接受簡單的治療後,又繼續回到場上。
國際足總主席布拉特指出,處理腦震盪問題是第一要務,足總不僅對運動傷害展開科學研究,2006年也規定手肘攻擊他人的選手需判紅牌。足總首席醫療官德沃夏克認為,需給予裁判更多的權力,才能迅速處理球員的腦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