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毓生談台灣民主 民粹性質濃

賴義中 2014/07/10 19:36 點閱 4085 次
中研院士林毓生10日說,台灣的憲政民主並不完全,而帶有濃烈的民粹性質。(photo by 賴義中/台灣醒報)
中研院士林毓生10日說,台灣的憲政民主並不完全,而帶有濃烈的民粹性質。(photo by 賴義中/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賴義中台北報導】「台灣的憲政民主,具有相當強的民粹性質。」中研院院士林毓生10日侃侃而談表示,台灣民主發展僅20餘年,因此對自由、民主、憲政、法治等詞彙的認識仍相當混亂、破碎,自然使公共事務的討論趨於艱鉅。但他對台灣民主也不完全悲觀,因為台灣是願意互助的社會,人與人之間仍能相互尊重,使社會維持穩定。

高齡80歲的林毓生師承我國思想大師殷海光、美國新自由主義鼻祖海耶克等重量級學者,長年居美,對華人政治社會有著深刻的研究。

【憲政體制、民粹實踐】
林毓生表示,聖王之治的效能優於民主,但堯舜難再,千年傳統實踐後,缺點反比民主更多,因此憲政民主仍是台灣未來唯一的道路;台灣的體制雖已趨成熟,內容卻仍有待改進,原因在於社會缺乏對憲政的基本觀念。

「民主必須有選舉,但選舉不代表民主。」林毓生將民主區分為3個層次:極權、民粹和憲政。極權民主的代表,好比已故中國領導人毛澤東統治的社會;英美等成熟國家則用數百年經驗,換來憲政民主;而台灣雖走有憲政的體制,卻與民粹性質充分混合,很多人在政治實踐上利用民主,卻導出反民主的結果。

【菁英與大眾合作】
林毓生認為,建設憲政民主需要3大條件:其一是建立有效的遊戲規則,政治行為者必須輸得起,敗選後不能以杯葛手段要脅多數;其二是媒體必須盡到監督責任,妥善把關;其三是社會須對憲政民主有正確的認識,釐清不當的觀念,但台灣目前卻3者俱缺。

「民主是少數菁英與多數大眾合作的結果,」林毓生說,多數決是憲政民主的一環,但不必然是對的,因為多數可能是無知的,因此西方民主的運作,向來仰賴少數在智識、道德上懷有責任心的政治菁英帶領,這些菁英有責使多數人理解民主的意義,讓意見能精確的被表達出來,但他在台灣沒有看到這樣的菁英。

【民主發展經驗不足】
為何台灣的菁英和多數人無法合作?林毓生認為,比起西方社會數百年經驗的積累,台灣民主來得太快、太多,缺乏發展過程和歷史深度,自然表現得很「幼稚」;但也並非無法合作,以核四議題為例,訴諸公投不見得好,因為人民意見有可能受操弄,但若能透過媒體,使百姓正確理解核廢料應堆放核處、再生能源的來源等知識,公投結果會較為精確。

中研院10日出版《公民社會基本觀念》一書,由林毓生主編。他表示,這本書自15年前就開始醞釀,如今順利出版,欣慰之餘,盼望此書能解決華語社會對民主社會觀念的扭曲和誤解;行政院長江宜樺的文章《西方「政治」概念之分析》,亦收錄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