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

農保是社會保險 還是社會福利?

陳怡達 / 高雄執業社工師 2014/07/02 18:11 點閱 3013 次

在國民年金施行前的修法,農民健康保險〈農保〉與國民年金保險〈國保〉是脫鉤的,原本的國保包含農保,用意是想透過社會保險中的多數法則,拉高保險人數,健全國民年金體系,然而此舉卻引發農民的不滿, 因而決定修法脫鉤。

農民老年保障問題

筆者當時身為研究社會福利的研究生,對於這項修改相當關注,主要係高齡化社會已然來臨,若農保政策與老年農民津貼的「虧損」沒有適當的調整,農民又是高齡化程度最高的人口群, 每逢選舉津貼金額都漫天喊價,可想而知,未來的農民老年保障將更顯得問題重重。

制定社會經濟背景

近日馬英九總統指示立法院應該撥亂反正,盡速完成老農津貼改革,筆者認為這是正確的方向。

農保從民國74 年開始試辦,在被保險人以及眷屬方面提供疾病、傷害、生育、殘廢、老年及死亡事故時的給付與補助津貼。

農保條例於民國78 年正式立法,條例當中並沒有對於投保年齡作上限的限制, 只要發生符合給付要件時, 農民便可以領取該享有的補助津貼。

在民國84 年全民健康保險〈健保〉實施時,農民也被包含在健保當中,農保只剩下生育給付、殘廢給付以及喪葬津貼。因此農保費率降到2.55%,而保險費補助方面政府負擔70%,農民負擔30%。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農保的制定當初就有其社會經濟背景,適逢台灣經濟轉型時期,從事農業的人比例逐漸降低,為了照顧農民而制定農保條例,只是在條例之中並無老年給付部分, 因此在民國84 年開始實施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當時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基於建立老年農民社會安全制度目標,曾經研擬「農民年金保險條例草案」。

但是當時行政院認為應該將年金精神納入現行農保條例中成為老年給付比較恰當,由於納入農保老年給付部分所需要考量的層面過大,因此行政院才會在民國84 年開辦「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可以算是農民老年給付,畢竟在勞工、軍公教部分都有老年給付,惟獨農民沒有,因此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做為補充農保條例中老年給付。

然農保費率2.55% 過低, 投保金額為10,200 元,就本質上來看,比較像是福利津貼,而非社會保險,換句話說,沒有「虧損」問題, 只有政府財政無法負擔的問題。

高齡化社會的降臨,台灣在面對如此「長壽風險」的窘境時,該如何因應?雖長壽代表人類的進步,但反過來想,當資源有限時,又如何面對高齡化社會下的各項老年支出呢?

既是福利就應改革

若要實施社會保險制度, 則必須考量到保費與給付的連動性,如果是福利津貼, 係政府想要給農民的福利, 那顯然就不能用虧損的概念來詮釋老年農民津貼了,在全世界經濟變動起伏劇烈, 以及各項社會風險盛行的今日,這樣子的福利措施真的沒有改革的空間嗎?提早面對然後改革,才可免於未來徒呼負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