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千萬名美國人 買不起房子

莊瑞萌 2014/06/27 16:07 點閱 2653 次
美國調查顯示,有4千萬美國家庭因為收入無法增加,根本買不起房子。(photo by   401(K) 2013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美國調查顯示,有4千萬美國家庭因為收入無法增加,根本買不起房子。(photo by 401(K) 2013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莊瑞萌綜合報導】因收入無法增加,有高達4千萬戶美國家庭買不起房子。據最新調查發現,美國家庭年收入中3成以上是用來支付貸款或房租者,將近4成。其中又以加州洛杉磯高居買不起房子的比例之冠。

據美國哈佛大學居住研究聯合中心報告指出,貸款或租金超過家庭收入30%以上,即表示該家庭已買不起房子。截至2012年底為止,美國國內共有35.3%家庭符合這項標準,換算總戶數超過4千萬戶,其比例較2010年已出現微幅降低,但戶數仍增加了900萬戶,顯示多數美國人必須將錢花在貸款與房租上。

就地區來看,加州洛杉磯大都會區,有一半的家庭房租佔收入3成以上,比例高居全美381個大都會區之冠。美國家庭的薪水用來支付貸款或租金超過5成以上的戶數,則高達600萬戶。

若從所得結構來看,所得越低,房貸壓力越高。數據指出,年收入低於1.5萬美元的家庭,有82%其房租佔收入3成以上,且有39%低收入家庭每月必須減少食物開銷,65%表示必須減少醫療花費。

目前許多年輕人,乾脆繼續在家與家人同住。現年25歲的居住在維吉尼亞州的皮里布卡,目前則與家人同住,2012年畢業後,身揹7.5萬美元(約台幣224萬元)學貸,目前他則在一家科技公司擔任全職實習生,他事先已與家庭協議,只要薪水中的1千美元償還自己學貸,就可繼續待在家中。

「沒找到穩定工作之前,我無法搬出去住,」他說,「目前附近的房租都太高,我必須得找到薪水更高的工作才行。」

不過,從以往的趨勢來看,即使經濟不景氣,美國人仍喜歡搬出原生家庭自住。一般而言,24歲以後的美國人繼續與家人同住的比例大幅下降,而且據統計,去年18至24歲美國青少年仍與家長同住的比例為55.3%,2012年則為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