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遠雄建設總經理趙藤雄、北科大教授蔡仁惠等三人,因合宜住宅索賄案同遭羈押,他們在產官學界都屬重量級人物,共同組成「貪瀆共同體」,不僅毀掉政府的清廉形象,啃噬基層民眾的居住正義,更瓦解了社會對產官學的信任。
政策好操守出問題
副縣長一職非以考試資格任用的事務官,而是政治任命的政務官,直接對縣長負責。葉世文是營建署唯一未具備相關專業學養的署長,學者張金鶚曾因批評其帶頭炒房言論遭到封殺,引來各界撻伐。
弊案發生後,內政部部長陳威仁表示將停止推動合宜住宅, 改以興建社會住宅為主。就事論事合宜住宅立意良好,問題出在官員的操守,不是政策出問題,政府不宜因噎廢食,為了居住正義,仍應持續推動合宜或社會住宅。
台灣的現況是,合宜住宅總計不超過1 萬戶,占整體住宅比例不到1%,相對於香港的29%、日本的6%,台灣還有很大的政策空間。在房價高漲的年代,只租不售的國民住宅雖可防止出售,卻只能解決少數人住的問題,合宜住宅推動得宜,確實能實現居住正義。
相對於不合理的房價,立意良善的合宜住宅,特點就在於價位低、限制無自有住宅且低收入者申購,低價位是因政府以較低價格提供建築用地、提高容積率等措施,以此降低建築成本,才能滿足低收入者的購屋條件,確實具有吸引力。
以非法手段搶標
但這也因此讓建商有利可圖,不惜以非法手段搶標、參與審查的學者專家,以清譽為賭注,變身「白手套」、主其事者因個人品德瑕疵,加上有索賄之機。於是, 一拍即合,弊案由是而生。
我們可以理解受專業資源的限制,政府必須借重學者專家的專業,但應落實檢驗利益衝突的方法與迴避機制,徹底檢討無所不在的產官學共犯結構。在民主體制下,從各國產業發展和管制的經驗可以發現,學者專家參與公共治理和管制的過程難免利弊相隨。
從合宜住宅弊案中,我們看到產官學「貪瀆共同體」合力創造的公共治理的弊端,富可敵國的無良商人,不擇手段逐利、學者專家收受厚酬,成為政商溝通橋樑、退休(職)官員厚顏無恥,成為索賄的帶路門神。政府必須花更多的心思在管理和防弊的作為上,根除產官學上下交相利的共犯結構, 否則,放任或無心解決問題, 必將徹底瓦解人民對體制信任, 其結果就是陷入無窮盡的抗爭亂局,付出更多的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