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育群:不推合宜住宅 改社會住宅

杜胤廣 2014/06/02 20:06 點閱 2979 次
內政部營建署長丁育群2日上午針對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收賄弊案延燒而來的問題,澄清不再興建合宜住宅。(photo by遠雄建設)
內政部營建署長丁育群2日上午針對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收賄弊案延燒而來的問題,澄清不再興建合宜住宅。(photo by遠雄建設)

【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綜合報導】「中央應該不會再推合宜住宅了。」內政部營建署長丁育群2日上午針對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收賄弊案延燒而來的問題,澄清不再興建合宜住宅,且與葉案無關。他說,目前中央實行的社會住宅,全部都只租不售,因為板橋浮洲及林口A7合宜住宅案是在101年《住宅法》公告施行前拍板決定,中央政府現已不再興建合宜住宅,必須以社會住宅為主。

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涉嫌賄賂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標得合宜住宅,但有媒體驚爆,趙藤雄疑似早在林口A7合宜住宅時就開始行賄,甚至可能涉及浮洲合宜住宅案。而葉世文收賄弊案也延燒出過去拍板定案的合宜住宅,也可能涉及賄賂一事,因為葉世文過去擔任營建署長任內,就曾經手板橋浮洲及林口A7合宜住宅案,目前內政部長陳威仁已請政風處介入調查此事。

丁育群說,合宜住宅的決策是在民國99年訂出來的,當年國民住宅條例還未廢除,但已停止集中興建,而住宅法也是在民國101年底開始施行,目前中央所執行的社會住宅是依據住宅法所興建,全部都只租不售,目前正在興建中的建案還是會繼續。

但對於未來是否會繼續推動其他縣市的合宜住宅政策,他則持保留態度,只說「中央應該不會再推合宜住宅了。」

「未來地方會基於需要,在多方的決策下,應該會有自己一定的資金與土地,可以解決合宜住宅興建的問題。」丁育群強調,合宜住宅興建的合約問題,人的部分,在行政上會依行政法或公務人員服務法處理,對廠商也有一定規定,並會分開處理。至於葉任內是否涉及其他興建弊案,他則說,營建署將會配合政風、檢調與廉政單位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