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灣社工界熱烈討論兩岸服務業貿易協定。因為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擔心,如開放中國大陸資金,合資設立長期照顧單位,會造成社福體系太商業化,貧窮的民眾沒錢買服務,甚至破壞專業倫理影響服務品質。
筆者有不同看法。其實台灣已有知名營利藥廠、保全公司徵社工,投入長期照顧服務,也有幾家營利的社工師事務所,投入其他服務領域,提供的薪資不低。部分社工雖有經濟壓力,但不想、不便到薪資穩定的官方單位工作,如讓這些社工到營利單位工作,兼顧興趣及收入,進而留住人才,有何不可?
【外資對社工有利】
畢竟台灣南部某縣社會處曾有社工,面對家中經濟壓力,不知如何得到其他合法收入,卻冒用服務對象的名義盜領補助;官方單位、宗教團體成立的社福單位社工,有時會面對法規、宗教教義,跟服務對象的權益衝突兩難。而且誰說一定要向服務對象收服務費?還可從其他方式得到收入:
一、宣傳社福服務訊息:透過媒體通告、文創作品宣傳,除得到通告費、稿費及版稅,也讓民眾覺得社工能帶來福利。且台灣已有資訊科技業者,整理長期照顧服務單位清單、社福補助訊息網站,期待社工界以此進行跨專業合作。
二、投資理財:社工能從服務過程,觀察人口發展趨勢,再搭配投資理財知識,有機會從投資市場得到收入。
三、代言廣告:台灣知名社工師蔡阿嘎,已代言不少廣告。
【改善教育 加強評鑑】
當然,要確保社福商業化能保障服務對象權益,有幾個前提:
一、訂定明確實用的倫理守則:跟美國社工倫理守則相比,台灣現有社工師倫理守則只有大略概念,不易應用到實務工作。期待負責訂定單位到社工的網路討論區,跟社工討論收集實務經驗,以此訂定更詳盡的倫理守則。
二、改善專業教育:社工專業教育重視同理心,可在各科目教學過程讓學生思考,如何做才可真正保障服務對象權益?
三、加強評鑑:筆者近期協助身心障礙長期照顧單位接受評鑑,了解評鑑標準很嚴格,期待以後學其他行業用「神秘客」制度,到社福單位拜訪、申請服務後分享使用心得,讓民眾一起監督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