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獨立不死 只是凋零

陳清泉 / 文字工作者 2014/04/13 16:50 點閱 3396 次
魁人黨的「魁北克價值憲章」不被選民接受,獨立無望,經濟及就業問題還是選民的核心關切。(photo by Naufragio on Flicke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魁人黨的「魁北克價值憲章」不被選民接受,獨立無望,經濟及就業問題還是選民的核心關切。(photo by Naufragio on Flicke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加拿大魁北克省議會選舉落幕,自由黨在改選中獲得70席優勢勝出。執政的魁人黨慘敗了結,黨魁馬華宣布辭職。魁北克獨立運動雖嚴重受挫,但若據此推斷魁獨已死,恐怕只是臆測之詞。

【魁獨問題有解方】
魁北克獨立的根源是維護法裔在語言文化上的獨特性。1960年代魁北克獨立運動興起,魁人黨趁勢崛起;1970年代,加拿大政府採取多元文化立國政策,主張英裔文化應寬容對待法裔及其他少數族裔文化。

面對分裂言論和獨立公投,聯邦政府始終克制,不曾恫嚇或威脅,堅持通過平等協商和民主憲政原則解決問題。甚至在2006年國會通過總理哈珀的「魁北克人是統一的加拿大的一個民族」動議。用「nation」既是國家也是民族的模糊字義,滿足魁北克人的自尊心。

解決加拿大族裔問題的可行方案,一是國家認同,二是族裔散居。若從尊重個人行動自由權利的角度,前者又較後者可行。在國家認同上,又有同化與協商式民主的不同作法。

採強勢作為的同化應不能為魁北克省民所接受,融合「民族自決」和「聯邦體制」的「協商式民主」勢必成為日後憲改的方法,而協商式民主的目的在於將「民族自決」納入憲法中受到保障,才能兼顧少數族裔的自主權,也才能得到魁北克省民的接受。

【準國家獨立更難】
歷經1980、1995兩次公投,魁北克省雖未實質獨立,卻擁有教育、財源、市政、住宅、文化、能源、移民、工業等自主權,更具備擴充地方權力、修憲否決權、語言權等三項「準國家」條件。

1999年,加拿大國會通過《公正透明法》,規定一個省要進行獨立公投必須明確其意圖,不得含糊其詞,採用絕對多數,投票結果必須經聯邦2/3省的同意。加拿大其他省幾乎全是英語省份,此一法案,反而增加魁北克獨立的難度,甚至成為一個不可能的命題。

【獨派失利 前途未卜】
這次魁人黨的失敗,一方面沒有意識到選民對魁獨的厭煩,另一方面,未能因應情勢變化,適時調整選戰策略,可說咎由自取,但會導致魁獨聲勢重挫,卻是所料未及。

魁北克省議會選舉結果,預告著魁北克獨立的氛圍正在發生微妙變化。魁人黨的「魁北克價值憲章」不被選民接受,經濟及就業問題還是選民的核心關切。魁北克省變天,意謂著未來4年恐難再推動第3次獨立公投,至於魁獨經此一役正式宣告壽終正寢的看法,也過度樂觀,只要語言文化差異不消除,不認同加拿大身份的魁北克人還存在,魁北克獨立運動的歷史就會繼續寫下去。魁獨不死,只是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