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將盡速修法,研擬調整休假方式,將元宵、耶誕節納入修法考量,增訂為國定假日,希望能給民眾一點生活的「小確幸」。隨即有立委加碼跟進,主張修改勞基法工時規定,讓基層勞工能夠「周休二日」。
江宜樺院長調整假期的想法來自新北市長朱立倫在春節期間,拋出「放假拚經濟」之言,批評中央政府決策「僵化」,立刻在民間獲得熱烈回響。去年12月23日立委孔文吉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提出聖誕節放假提案,當時行政院才以「宗教節日」考量拒絕,同樣的放假問題,時隔2個月卻有不同的政策思維,難怪會被外界解讀成是江、朱二人在「放假政治學」上較勁。
國定假日的制度化,牽動產業、交通、消費、勞資關係多層次面向,加政府過去十幾年來把太多資源集中在高科技產業,忽略傳統產業和民生服務業,對臺灣的經濟發展造成很大的危機。導致國人實質薪資倒退,物價攀升,家戶可支出總額縮減,連帶影響消費信心。
以此檢視放假可以帶動消費、促進經濟成長,看似有理,卻似是而非?假日一多,雖可促進節慶活動的發展,以及觀光旅遊業的蓬勃,相對會增加企業成本,也會影響傳統產業與科技業的產能,對提昇整體經濟並無助益,政府在放假與拚經濟兩議題上需要取得平衡,一方的小確幸,可能是另一方的沈重負擔。
台灣休假制度形成「一國兩制」是不爭的事實,軍公教人員可依國定假日「見紅就休」,大多數的勞工則是依據勞基法規定例休,採取隔周休方式,國定假日遇周六並無法補休。若讓勞工多放假而使得企業主有不加薪的理由,非但無法改善勞工的經濟生活,反而會造成更大傷害。若是按日、按時計酬,與其放無薪假,勞工寧願選擇上班。
再者,彈性放假放長假民眾都是出國旅遊,不見得能帶動國內消費,反而到還假時更辛苦,企業主也會面臨工作效率降低的問題。
行政院長聽到民間放假需求的聲音應予肯定,而增加人民的「小確幸」也是好事。但是,為政者應著眼於如何在政策上增加收入、降低物價,帶給人民更多經濟生活的「大滿足」,而不是汲汲營營於創造庶民「微小而確切」的幸福。畢竟,再多的假期,還是得要民眾有閒、有錢才能去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