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喜歡的事 蔡志忠樂當漫畫家

羅佳旼 2014/02/06 21:47 點閱 2698 次
漫畫家蔡志忠6日在國際書展上向讀者分享「如何做一個最好的自己」。 (photo by 羅佳旼/台灣醒報)
漫畫家蔡志忠6日在國際書展上向讀者分享「如何做一個最好的自己」。 (photo by 羅佳旼/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羅佳旼台北報導】蔡志忠創作漫畫共已逾50週年,6日在國際書展上與讀者分享「如何做一個最好的自己」,從小就接觸天主教信仰,3歲半時已會背許多經文,腦帶中充滿聖經中的厲害人物,使自己也想為社會做點什麼。他提醒讀者,要去想這輩子到底要做什麼,找到喜歡做的事後,專注去做,把上班當成是一個發揮自己的平台,使自己成為一個厲害的角色。

蔡志忠說自己小時候家附近有天主堂,因傳教士向他們傳福音,3歲半時已會背許多經文,讀了許多聖經故事,他說,「3歲半時,腦袋有50多個厲害人物,有耶穌、摩西、挪亞,」使自己也想做點什麼。在當時的鄉下,3歲半的小孩就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使得還不明白自己要做什麼的蔡志忠非常緊張,直到4歲時,父親送他小畫板,他開始發現自己喜歡畫畫,立志要以畫圖為生。

找到自己喜歡做的事後,9歲的蔡志忠就決定要當漫畫家,即使成績好,他覺得「有夢想不是一定要把書讀完才能去完成,有夢想現在就要去做,」就在初二時上台北從事漫畫家工作,一畫就是50年。

「一個人在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那個快樂是無人能比的。」蔡志忠表示,自己為了做好一件事曾在椅子上坐了58小時,48天未出門,他曾經在7天內畫完了4本書,得以完成的秘訣是因為「專注」。蔡志忠說,當他很專注時,什麼聲音都聽不到,唯一聽到的就是畫筆的刷刷聲。

因為知道當漫畫家必須是個會說故事的人,除了小時候讀了許多聖經故事打下基礎外,蔡志忠還涉獵了許多書,廣泛的閱讀,蔡志忠勉勵說故事的人,「要看很多的書,累積說故事的能力。」鼓勵讀者要去想這輩子到底要做什麼,把上班當作發揮自己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