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商擅改米分級 政府無法可罰

賴義中 2014/01/14 16:32 點閱 2747 次
山水米事件爆發以來,糧商人人自危,日前傳出賣場包裝米擅自降級,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回應,目前並無罰則。(Photo by chen lynn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 Lisence)
山水米事件爆發以來,糧商人人自危,日前傳出賣場包裝米擅自降級,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回應,目前並無罰則。(Photo by chen lynn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 Lisence)

【台灣醒報記者賴義中台北報導】針對日前踢爆各大糧商紛紛將包裝米等級調降以避劣米混良米嫌疑,卻未相應調降價格一事,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回應,目前沒有罰則可懲治廠商,但消費者可改買其他品牌米,也呼籲糧商應依等級差適當調整價格。他說,目前分級項目過於瑣碎,將在半年內檢討出符合國際標準的規範。

當被問及數間糧商均私自將旗下包裝米自CNS一等降為二等之事,陳保基表示,若業者缺乏信心,自行將等級降至較保險等級,他呼籲業者也應合理降價,詳細情形會請消保單位查明。陳保基解釋,米的樣態甚繁,包含品種、種植地、種植季節、碾米方式都有影響,而一、二、三等米之間的差異並不大,重點是讓消費者知道所購買的米是何種等級。

此外,通路也遭踢爆直接使用原子筆塗改包裝米分級,對此,陳保基認為,業者怕被查到等級不符而自行塗改標示,但不表示米本身完全不符標示。他說,等級由廠商自行調整,也有可能標示二等但符合一等標準。

8日農委會遭監察院糾正,指泉順公司2年來違規18次,第19次才遭開罰20萬元,農委會放任泉順銷售不實混充米,罔顧消費者權益。是否真拿廠商沒辦法?陳保基表示,目前沒有罰則,但會要求誠實標示分級,若廠商對分級沒把握就應降級,消費者可改買其他產品。

陳保基進一步指出,現行分級標準為民國60年所訂,未來將與學者專家、業者、消費者詳加討論並同步作出調整,讓分級能真實確切反映米的品質。

農糧署署長李蒼郎說明,現行分級是過去的方式,現今隨氣候等自然條件變化,米的品質與過去有所不同,會再參考國際標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