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綜合報導】「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的民眾,就有裝設防墜設施的權利。」立委王育敏5日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修正案已通過,允許民眾為兒童居家安全,裝設隱形鐵窗或安全鎖等防墜裝置,但部分公寓大樓管委會,仍以維護建築外觀整體性為由,禁止或要求民眾拆除防墜裝置,是兒童墜樓意外依然層出不窮的原因之一。
日前新北市泰山區一名女童,疑似因起床後找不到媽媽,從9樓住家窗口向外窺探,結果不慎墜樓;新莊區則有男童攀爬幼稚園在陽台違法擴建的廁所窗戶,也造成摔落意外發生。兩起案件的共通之處在於,事故地點都沒有裝設防墜裝置,導致年幼的生命因此殞落。
根據國民健康署公布的台灣事故傷害統計,民國95年至100年間,竟有高達99名兒童因墜樓或從高處跌落致死,另一方面,因事故傷害而就醫的兒童當中,有10.3%是因墜落或跌倒而受傷,高居兒童事故傷害的第1位,顯示墜樓問題已成為兒童居家及校園生活的頭號殺手,甚至超越交通事故及燒燙傷帶來的威脅。
國內兒童墜樓案層出不窮,立委王育敏屢屢接獲民眾陳情,於是在去年8月聯合立委江啟臣等人,共同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修正案,並已在今年5月3讀通過,「只要家中有12歲以下的小朋友,在不妨礙逃生及突出牆面的前提下,」王育敏說,「加裝防墜設施都是合法的行為。」
該修正案通過之後,民眾已能在外推式窗戶上加裝安全鎖,或在窗外架設由不鏽鋼線組成的隱形鐵窗,儘管不具防盜功能,但每條不鏽鋼線可以承載150至200公斤的重量,既能維護兒童安全,也不影響大樓美觀;但王育敏日前卻接獲民眾沈先生陳情指出,他為了家中2名學齡前幼兒裝設隱形鐵窗,卻遭部分社區管委會成員以「有礙觀瞻」為由,要求他拆除隱形鐵窗。
沈先生表示,「管委會也知道《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已經通過了。」王育敏因此呼籲,內政部營建署應該再次通令全台各地的公寓大廈管委會,不得再以所謂的社區公約,禁止或要求民眾拆除兒童防墜設施;另一方面,教育部與衛福部也應該針對各地幼兒園、托兒所或社區保母的住宅,加強防墜宣導及公安稽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