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研考會發佈民調指出,逾5成民眾最近1年未捐款給非營利性團體,逾8成5最近1年內沒有參與志願性服務工作,社會參與的熱潮消退,不論是對國家、社會或是個人都是一項警訊。
這項針對「民眾社會參與情形」所做的民意調查,分成政治參與與公益贊助兩部分。在政治參與方面,幾乎有高達九成的民眾,不曾參加集會遊行、陳情請願、call-in發表意見。對照「公民1985行動聯盟」僅通過網路社群號召,就能動員25萬人聚集凱道,以及電子媒體談話節目call-in方興未艾,多少會質疑調查的準確度。
人民產生集體焦慮
唯一可能的解釋是,人民高度期待政府能解決各項問題,卻又對政府施政效能不滿產生集體焦慮,一遇爭議星火,以尋求「正義」之名風起,便能輕易燎原。
在公益贊助方面,未參與志願性服務工作、捐款給個人、捐血者超過8成,有76.8%民眾,在未來1年內也不可能投入志願性服務工作。
過去台灣發生重大災害,從921地震到88風災,民眾自發性出錢出力參與救援、賑濟、重建不遺餘力,這是社會最令人動容的一面,也是支撐災民走出災難陰影的力量。甚至日本311地震,台灣不但捐款金額高居世界第一,更贏得日本災民的感謝與尊敬。但曾幾何時,社會變得如此冷漠,民眾參與的熱情不再。
受經濟衰退影響,民眾痛苦指數日增,遠見雜誌對國人的幸福感調查發現,大多數國人對於小我的滿意度最高,而對於與社會及國家的關係時,滿意程度就明顯降低。
個人與社會疏離
幸福感絕對跟經濟景氣脫不了關係,由於個人對政治、社會、經濟問題的無力感,當多數民眾認為混亂、自由、多元、自私、貪婪等字眼,最能代表社會精神,只能轉而尋求自我心理療鬱,只要求自己過得還可以就好。於是,由生活的不安全感,進而集體產生對社會的負面印象,個人與社會就越來越疏離。
貧富差距愈大,代表著有更多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弱勢者,亟待我們伸出援手。以人道關懷為宗旨的非營利性團體,正是有一群默默付出愛心的參與者,發揮社會救助功能,彌補政府在社會安全制之不足,適時協助需要幫助的家庭與個人。
公民權利來自社會
社會參與是公民的責任。真正的公民是要關心社會、投身公益並參與公共事務,每個人都能被視為實質且平等的社會成員,同時能夠擔負社會責任。公民權利來自於社會,是由社會參與產生的相對權力,政治參與不是公民社會的全部,也包括志工服務、公益活動、捐助奉獻的社會參與。
當社會充斥著冷漠、貪婪、自私與無情,人們以明哲保身為藉口,對扶貧濟弱置身事外,少了人文關懷的社會,就不是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從國家到個人都必須正視社會參與消退的警訊。我們當彼此激發參與社會關懷的熱忱,重新找回社會參與的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