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國會議事效率 學者提改革意見

張瀞文 2013/10/08 20:51 點閱 3878 次
為了提升立法院議事效率,國民黨團8日下午舉行公聽會,希望傾聽專家學者意見,做出改革。(photo by張瀞文/台灣醒報)
為了提升立法院議事效率,國民黨團8日下午舉行公聽會,希望傾聽專家學者意見,做出改革。(photo by張瀞文/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瀞文台北報導】怎樣解決當前立法院議事效率不彰的問題?在國民黨團8日下午舉行公聽會中,與會學者提議可集中沒有爭議性的民生法案在同一天開會,或訂定重大法案特別規範以及定期表決制度,並強化不分區立委專業性;或應依當前法令行事,對外提供協商過程影音資料。

公聽會由國民黨立院黨團「立法院議事效率專案小組」召集人呂學樟主持。在會議開始前,立委林鴻池提出,因為當前法案幾乎都要各政黨同意之後才能表決,所以很多民生法案卡在立法院無法三讀通過。他指出當前朝野協商制度雖有它存在的必要,但實施多年免不了有些流弊,如小黨會在協商時綁架法案。

對於當前遇到爭議性法案時,連帶民生法案也無法通過的情形,文化大學政治研究所所長楊泰順提議,應可參考美國眾議院的議事規則,把較無爭議的法案如民生法案在放到特定某一天開會,不受政治性法案阻礙而無法通過。但他也說,院會開會時間就應增加,因為美國、英國國會一禮拜都開4、5天會,而台灣卻只開2天會,顯然對處理龐雜的議題上來說不太足夠。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謝政諭也提議應對重大法案有特別規範,他表示,國外都透過重大法案的特別規範來規定。如修正案不能無限次數修正、每人發言時間限制、不能運用程序發言等。另外黨團協商機制應黨內不同意見先協商,之後才做政黨協商,也應將委員會職權升高。

文化大學行政管理學系主任余小芸則指出,當前3個人就能組黨團的門檻太低,那立法院多數的意義便不復存在,「為了討好小黨,根本失民主原則。」她更建議,應訂定定期表決制度,期限到了法案就該交付表決,才不會不斷延宕;另外應規定議程於一個禮拜前送出,讓行政單位有時間準備,否則便失去備詢意義;她也強調應強化不分區立委的素質,讓委員會擁有專業性。

關於當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明定協商過程應全程錄音、錄影,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劉孔中也呼籲,根本不需再立新法,依法辦理即可,法律怎麼寫就該怎麼做。他說影音資料的提供並不難,也應有國會頻道讓民眾能了解立法院運作,監督議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