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喜歡的事, 讓喜歡的事有價值, 這是我們每一天的生活。
今天跑這場關於立委研擬立法防堵黃牛的記者會,心裡高興終於有人正視黃牛票的問題。 想起當年久石讓來台辦音樂會,我也是苦主之一,因為不是買不到票就是票價漫天亂喊,偏偏台灣又沒有相關法律可制裁遏止這種亂象...
後記: 一開始拍照時猛男們還霧煞煞我葫蘆裡賣甚麼膏藥,後來要這些猛男露出精壯的右手背時全都莞爾一笑了... 難得台灣有致力提高搬家素質的單位,看來有搬家需求真的可以多善加利用!
最近陳前總統外出散步被民眾拍到所引發的事件後續效應餘波盪漾,也讓人引發探討關於攝影與被攝影兩者之間的權利義務分際線在哪。 我想分享的法律觀念與今日我所做的報導是一致的,個人覺得非常實用,便想把它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