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態專家及民間社團的多方努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一紙令下,台灣全島大大小小的工程計畫,都要委由生態背景人員及民間團體現勘、製作並簽證生態檢核表。
這種一體適用的強制措施,不看工程規模大小及區位,不管建成區還是田野山林,不論線型道路還是工商住宅區等,倒是值得進一步探究。
道法自然,順其自然
大地滄海桑田,物種演替、生物棲息地變遷,本是自然法則。物種會自然淘汰,有大爆發也有大滅絕;生態鏈會斷裂,生態系統功能會失衡,也會再重構。生物是活的,鳥會飛,獸會跑,哪裡有食物,那裡就是棲息地。生態是變遷的,只有文明遺構、過時文物才是死的。
生態檢核用的生物多樣性網路TBN生態庫資料,是過往建立的資料,與現況顯然已有落差。面對已幾近消失、斷鏈的生物浩劫束手無策,卻只對小地區生物所剩無幾的棲息地,採取迴避、縮小、減輕與補償策略,又能為惡化的生態系統保育多久?
應以自然為本
森林、水系、埤塘、濕地等生態系統,固然是生物分佈與依賴的棲息地,其實也是人類文明的生活搖籃,是人與生物共有的生態系統,畢竟人也是一種生物,也是生態鏈的一環。
目前的專業領域,生態廊道與景觀廊道不分。生態廊道是生物不同物種的棲息地所構成的生態系統,非研究調查最好不要侵入。景觀廊道則是觀賞人文及自然生態景觀。但賞鳥不一定要有賞鳥牆,端詳生態池水生植物,不一定要有突出水面的木棧平台,眺望美景不一定要有眺望平台。
從生態系統整合
憑空劃設無法串連的各種法定自然保護區,大大小小工程都簽證生態檢核表,均不足以修補、恢復(復原則難)被破壞受損的生物多樣化棲息地及生態系統。
而一向反對到底、幾乎不能溝通協調的各生物或生態保育團體,不要因生態檢核政策就身價水漲船高,將生態當成政治跳板;也不要一種生物一個生態組織,每個人都非當理事長不可;而是要從生態系統整合的角度,真正為生物多樣化及生態鏈,建置有利生存棲息的自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