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當地房屋若需要修繕,我們都會找到當事人!」針對花蓮馬太鞍溪溢流事件「人在籍不在」的受災戶,內政部長劉世芳8日受訪時表示,因為原則上就以修繕房屋為主,只要房屋需要修繕,會找到當事人。另外,針對早上花蓮有地震,媒體關注堰塞湖的狀況,劉世芳說,會繼續監控。
直接找受災戶修房
劉世芳說明,在一站式的服務之前,已經透過民政系統挨家挨戶了解狀況,目前匡列堰塞湖的補助慰助金有 1837戶。至於「人在籍不在」的受災戶,劉世芳表示,會等到正式服務之後找到相關人員,因為原則上就以修繕房屋為主, 「只要房屋需要修繕的話我們會找到當事人。」劉世芳說。
另外,花蓮吉安鄉上午7時52分發生芮氏規模5.0地震,稍早當地響起國家級警報,提醒馬太鞍上游堰塞湖有壩體破壞疑慮,示警光復鄉、鳳林鎮及萬榮鄉保全區域民眾,立即啟動疏散避難措施。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今早8時15分,空拍機拍到堰塞湖壩體正常,會繼續監控。
地震未影響堰塞湖
行政院光復鄉災後復原專案中央協調所也說明,根據遠端影像監視器即時監控畫面以及農業部林保署立即出動無人機前往堰塞湖觀測,目前溢流口沒有阻塞,正常溢流,溢流水量沒有明顯增大,狀況應屬穩定,沒有花蓮縣政府稍早警報所稱風險,農業部會隨時掌握地震後的影響,經濟部水利署也會密切觀察下游水位變化,請民眾暫勿恐慌。
由於劉世芳近日遭爆在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會議時,疑似有笑聲,遭到在野黨批評,但應變中心揚言提告。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批評,司法檢調又要對網友下手,目標是護航花蓮堰塞湖潰堤第一時間,就開始動用資源調閱死者戶籍、要做政治攻防的內政部長劉世芳。
白批劉世芳限言論
但民眾黨團立院總召黃國昌在質詢時指出,《災防法》53條規定,僅有「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才會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等刑事處分,但要定罪的前提是,其散播的是「足以妨害公共利益的假訊息」。他批評劉打壓言論自由,實在是氣量狹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