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月十二日
讀經:路加福音第24章1-12節
主題:主已復活!
1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
2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輥開了,
3他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
4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
5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他們說:「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6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
7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8他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
9便從墳墓那裡回去,把這一切事告訴十一個使徒和其餘的人。
10那告訴使徒的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與他們在一處的婦女。
11他們這些話,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
12彼得起來,跑到墳墓前,低頭往裡看,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心裡希奇所成的事。
內容重點:耶穌不在墳墓,天使提醒祂已復活。
大綱:
一、婦女沒有膏到耶穌
她們帶著香料來到墳墓,意思是要膏主耶穌的身體;可見她們並未期待祂會復活。
她們最後還是沒能膏到主耶穌的身體,因為祂已經復活了!可見膏主必須抓住機會(參可十四3~4);一錯過了機會,就後悔莫及。我們愛主,也當抓住每一個機會來愛祂,千萬不可拖延。
二、耶穌復活天使提醒。
那兩個人就對她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祂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主耶穌在加利利時即已豫言祂將『被殺,第三日復活』(參九22)。(可惜門徒不相信…)
三、耶穌復活意義重大
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所信和所傳的便都是枉然(林前十五14),因為:
1.主藉著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
2.神叫耶穌復活,向我們證明祂是神的兒子(徒十三33;詩二7)。
3.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
4.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便仍舊在罪裏(林前十五17)。
5.基督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基督既已復活,照樣,在基督裏的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0~23)。
6.信徒若不復活,就只在今生有指望,因此算是比世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9)。
啟示:照「祂所說」已經復活。
我們也一樣,要靠著聖靈治死在地上的肢體,看自己是死的。如今我們活著,不是只為自己活,也為那死而復活的主而活著。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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