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的爭議很多,最主要的問題就是死不認錯的態度。NCC批評媒體不假辭色,但是對於涉己的爭議就算被證實有誤,也往往不承認硬拗。
近來中天新聞台2019年批評民進黨政府登革熱防疫措施、農漁產滯銷等3件新聞,當時被NCC裁處160萬元罰鍰。經過多年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定3件新聞中天都經過查證,並未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的事實查證規定,14日駁回NCC上訴,撤銷對中天3案裁罰處分,中天免罰確定。
NCC敗訴比例高
一個堂堂行政機構,理論上就是依法辦事、照章處理。可是中天獲得裁罰的機率,卻相對其他電視台高很多。這種不尋常的失誤機率,就算推說當時正值總統大選期間,也明顯說不過去。
這也種下了為什麼今天NCC組織法修正,在野黨會全力反撲,因為新法不但明定NCC委員改為「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還刪除延任規定。屆時代理主委翁柏宗無法繼續任職,從12月開始,委員會將只剩下3位委員。
行政院的還擊,其實力道也很蒼白。行政院表示,包括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上下架、衛廣頻道之申設換照等職權,皆需NCC召開會議並正常運作才能行使,暗批在野黨立院黨團此舉是戕害民眾的權益。
但是有線電視系統頻道上下架這些事情,有比讓民眾質疑NCC不公正來得嚴重嗎?尤其是國內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到底還剩下多少是民眾有興趣看的頻道?還是都是萬年重播的頻道?從行政院的反應就能知道跟民眾的距離有多遠。
需要甚麼樣的NCC?
NCC剩下三位委員恐怕已經難以逆轉。NCC的確應該好好思考,這樣的情況下如何運作?首先行政院應該審時度勢,跟在野黨協商是否應該重新提名新的委員名單,如果還是堅持原有名單,那要如何展現公正性跟獨立性,來獲得在野黨的信任。
政府機關任命重要的官員,要通過國會來審視與投票,乃是對行政權的監督,也是對獨立機關獨立性的要。看看美國國會的獨立審查,遠比台灣更加嚴格。
台灣過去政府依靠行政權獨大,或是國會多數,往往肆意任命官員。現在既然朝小野大,正好回復「常態」。既然NCC是獨立機關,就讓這些官員的獨立性展現出來。不然我國媒體自主跟獨立空間永遠也不會出現。藉此機會,徹底讓NCC變成符合業界專業跟公正公平的機構,現在就是最好的時機。
NCC委員禁聲
還記得不久之前,兩位退下來的NCC委員罕見發文,表示對於自己任內,感覺到政治與媒體的結合感到憂心,同時對於當中涉及的利益無法監督感到痛心。結果發文不到幾天,這篇文章就被收回,兩位前委員也不再對過去參與的政務發表任何意見。
其實能夠進入NCC任職的委員都是飽學之士,更是國家中的菁英。如果這些對NCC最了解的菁英,都無法誠實公正地發表意見,請問我們到底有甚麼辦法,期待NCC自我改正跟進步?既然NCC自己做不到,那也就只好讓立法院出手了。
當然,不是在野就代表公正,台灣的政治跟媒體還是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無法清楚的劃分,利益上更是糾纏不清。藉由這次立法,約束的不只是執政黨,也是在野黨。期待政治人物避開媒體的誘惑太困難,但是公正的立法可以公平的約束各方。
寧願NCC短暫的失能去換來長久的制度跟正義,希望執政黨跟在野黨都不要浪費跟辜負了這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