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28日每日甘泉-一起讀新約(馬太福音27章1節到10節)

林意玲 2024/05/26 22:17 點閱 537 次

5月28日

讀經:馬太福音27章1節到10節

主題:猶大的死

1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
2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
3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
4「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
5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
6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裡。」
7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
8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做「血田」。
9這就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10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

內容重點:猶大見主定罪、難以面對自己的良心,就出去上吊。

為什麼猶大出賣了又後悔?
1. 良心的譴責:
在完成出賣行為後,猶大感到深深的內疚和自責。當他看到耶穌被定罪並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後果時,他的良心受到了極大的譴責(馬太福音27:3-4)。
2. 認識到錯誤:
猶大可能在事後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對耶穌和其他門徒的巨大傷害。他的悔恨表明他意識到了自己的重大錯誤。

為什麼猶大會出去吊死?
1. 無法承受的內疚:
猶大的內疚感達到了無法承受的地步。他退還了那三十塊銀幣,試圖補救,但並未得到赦免或釋懷(馬太福音27:5)。

  1. 絕望與自我懲罰: 猶大可能認為自己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導致他陷入深深的絕望之中。他選擇自殺作為一種自我懲罰和逃避內心的痛苦。

「後悔(regret)」或譯『懊悔』(參廿一29),是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悔悟;它與新約所強調的『悔改』(repent)不同。 使人得救的『悔改』,包括認罪與改過,並不只是對已往行為的「後悔」,最重要的,乃是把整個心思回轉歸向神(參三2)。

大綱:
一、猶大後悔不及,祭司長撇清。
二、30塊錢用來買埋葬外邦人的血田。
三 、悲慘的結局(是否能回到主前悔改?)

啟示:當人犯罪時(鬼迷心竅)何等可怕,已經沒有回頭路。